当一个普通人从事直播行业想要做出节目效果而身边没有可利用资源的时候,各位水友就会看到部分男主播“坑蒙骗”,部分女主播“骚浪贱”。
例如阿科昨天公开与某女主播的关系。

先来看看下面法律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下面是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说的婚内出轨违法,应该只有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请物质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定义同居呢?
以夫妻之实共同生活,持续六个月以上,视为同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只是非法同居里的一种情形,然而现实中要达到这种婚内非法同居状态其实挺难取证。
婚内约炮、一夜情、小三(不触犯重婚、婚内同居不超过六个月)这些情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只能说是不道德,法律里面并没有明确的惩治规定。
即便这件事是真的,目前家庭收入来源都来自于阿科而且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你猜做为一个农村妇女会怎么选择呢?
可能在某些国家,女权组织会出于某些原因公开帮助这种情形的女性争取自身的权益,当然更可能是阿科的妻子让他们少管闲事。
如何证实某女主播和阿科的关系呢?我证实不了,因为这不可证伪。但是看起来她想要广大水友去喷她,这样会有什么结果呢?
最差结果可能是阿科向妻子认错这都是“直播效果,我也是为了这个家”。
妻子说:“男人都这样,我是为了孩子考虑。”
某女主播向水友认错大哭“看错了人”同时收获了一大波同情的人气。
水友们纠正了主播的错误又重新占领了道德高地,大家皆大欢喜。
这类主播总是制造一些不违法或擦边球但是充满道德争议的事件引起关注,这是普遍非常炒作手法,但是如果你每次都上当这说明你____。
当然如果说喜欢看阿科直播的人都是傻逼,这是一个不客观的评价。
例如阿科昨天公开与某女主播的关系。

先来看看下面法律准予离婚的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下面是可以请求赔偿的情形: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说的婚内出轨违法,应该只有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提请物质损害赔偿或精神损害赔偿。
如何定义同居呢?
以夫妻之实共同生活,持续六个月以上,视为同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只是非法同居里的一种情形,然而现实中要达到这种婚内非法同居状态其实挺难取证。
婚内约炮、一夜情、小三(不触犯重婚、婚内同居不超过六个月)这些情形,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只能说是不道德,法律里面并没有明确的惩治规定。
即便这件事是真的,目前家庭收入来源都来自于阿科而且还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你猜做为一个农村妇女会怎么选择呢?
可能在某些国家,女权组织会出于某些原因公开帮助这种情形的女性争取自身的权益,当然更可能是阿科的妻子让他们少管闲事。
如何证实某女主播和阿科的关系呢?我证实不了,因为这不可证伪。但是看起来她想要广大水友去喷她,这样会有什么结果呢?
最差结果可能是阿科向妻子认错这都是“直播效果,我也是为了这个家”。

妻子说:“男人都这样,我是为了孩子考虑。”

某女主播向水友认错大哭“看错了人”同时收获了一大波同情的人气。

水友们纠正了主播的错误又重新占领了道德高地,大家皆大欢喜。

这类主播总是制造一些不违法或擦边球但是充满道德争议的事件引起关注,这是普遍非常炒作手法,但是如果你每次都上当这说明你____。
当然如果说喜欢看阿科直播的人都是傻逼,这是一个不客观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