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岁的赵春华家住天津市河北区,今年8月到10月,她在街头摆了一个射击摊,经营打气球,今年10月,赵春华被警方抓获,12月27日,河北区法院一审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对于这个结果,赵春华的女儿王艳玲表示没法理解,“不就是打气球的玩具枪吗,怎么会判刑,而且还那么重?” 她说母亲赵春华将提出上诉。
王艳玲告诉北青报记者,母亲赵春华之前已经跟父亲离婚,她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原来在工厂里卖饭,因为想多挣点钱给女儿攒着,今年8月,赵春华从一个老人那里转手接过射击摊位,是用玩具枪打气球,“用的就是那种很常见的塑料子弹,枪也是那种塑料枪。”
王艳玲告诉北青报记者,母亲赵春华之前已经跟父亲离婚,她跟着母亲生活。母亲原来在工厂里卖饭,因为想多挣点钱给女儿攒着,今年8月,赵春华从一个老人那里转手接过射击摊位,是用玩具枪打气球,“用的就是那种很常见的塑料子弹,枪也是那种塑料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