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7日早8点左右 鹿邑规划局的人在不通知的情况下私自强拆民房(2016.11.16老人刚搭建好的活动板房) 真不知道咱鹿邑规划局的人怎么那么强横霸道。 旁边都是高楼大厦都不管不问,就这么凭着自己是执法人员就可以这么横行霸道吗?
房子私自强拆,老人去局里问,没一个人给说法。都在推辞,就说不是故意扒的,你们可以重新修建!
我想试问,因八十多岁的老人上不了楼在自己的宅基上盖了简意板房就可以这样欺负吗?
如果说房子搭建违法了,是不是要给说一下?就算让我们自行拆迁,也要提前通知下吧?!
因为不认识人,就可以这样随意踢皮球不给人民群众解决问题,咱们鹿邑的执法人员,行政部门太可怕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