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新媒体综合报道:根据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6]年第8号),从12月24日0时-26日24时,忻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措施:对忻府区、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平市、定襄县城区内机动车实行交通管制。
12月24日限制尾号为1、2的车辆通行
25日限制尾号为3、4的车辆通行
26日限制尾号为5、6的车辆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车牌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的车辆,采取监控抓拍和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双管齐下”的措施。处罚标准:罚100元、不记分。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来源:忻州交警支队)【图片】
12月24日限制尾号为1、2的车辆通行
25日限制尾号为3、4的车辆通行
26日限制尾号为5、6的车辆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车牌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的车辆,采取监控抓拍和现场开具处罚决定书“双管齐下”的措施。处罚标准:罚100元、不记分。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不受此限行措施限制。(来源:忻州交警支队)【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