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四、那时年少
作为和我约定相伴终生的人,你有权知道我的一切:身高、体重;兴趣、爱好;家庭、出身……当然,也包括我过去的情感历程。从今天开始,我会陆续向你讲述我的“恋爱史”,不过,咱们先说好,你可不许吃醋哟,否则的话,我以后哪里还敢“坦白从宽”。
你呢,是这辈子第一个愿意和我共度一生的人,而她,则是我这辈子唯一一个说过“我爱你”的人。
我们是初三同学,其实从始至终,她从来就没有承认过我们的恋人关系,只是以同学自居。或许所有在我看来惊天动地、波澜起伏,并视之为刻骨铭心的往事,在她,却不过是风轻云淡、梦过无痕。无所谓啦,反正该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我现在也无心去整理这本糊涂帐。现在,我只想安安静静的告诉你一个故事,一段并不怎么温馨的回忆。
如果问我为什么喜欢她,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因为她漂亮!是的,迄今为止,她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
那次重逢,我的心立刻被她俘虏了。虽然认识她十几年了,但从来没有像那一刻看得那么清楚:修眉皓齿,笑靥如花,像是一株亭亭玉立的嫩柳,在初春的阳光下随风摇曳。此后若干天,我一直沉浸在喜悦之中难以自拔,经常会一个人呵呵的傻笑;走路的时候,每一步都像是踏在云彩上一样,简直要乘风而去。
最先发现异常的,是我的两个死党:胡玉峰和仲宇林。据他们后来说,当时他们在私下里怀疑,我是不是偷偷的买彩票中了五百万大奖,要不就是嗑药了,不然的话怎么会整天神思恍惚、魂不守舍,满脸的亢奋,像打了鸡血似的。
为了查明真相,他们不惜对我“严刑拷打”。当我如实招来的时候,俩小子满面鄙夷:不就泡个妞嘛?有那么夸张吗?“哎!老乔,看你幸福成这个样子,小妹妹模样一定不差吧?”胡玉峰不霄的问道。“那当然。不过,你们看我像是老牛吃嫩草的人吗?她可不是什么小妹妹,你们应该喊姐姐才对,她比我大两岁。”“什么?”俩小子齐声惊叫,“比你还大两岁?那不是有三十了?靠!还姐姐呢,都快成我们阿姨了。”听了这话,我怒从心起,不过,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对,如果见面你们就喊阿姨吧,顺便也给我长一辈,以后你们改口叫我叔叔得了。”结果被两个家伙冲上来海扁一顿。
出于好奇,他们非常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年届“高龄”,居然还把我迷得如此七荤八素。经过好几天的软缠硬磨,我终于答应以吃饭的名义安排大家见个面。表面上被逼无奈,实际上我却非常高兴,像是小孩子得到了一件好玩具,不拿出来炫耀一下,心里总是痒痒的。
约定的那天,我特意休了一天假,从早晨开始,打扫房间,整理杂物,把里里外外收拾得一尘不染,然后跑到街上去买东西,水果、饮料,荤、素、干、鲜,一应俱全。刚吃过午饭,我就动手准备,择、洗、切、配,煎、炸、煮、馏,直忙到傍晚才大功告成。胡玉峰还特意带来了一瓶干红两瓶白酒,说是要不醉不归。
本打算我们去迎接,结果她说下午她们开会,不太方便,还是她自己过来吧。好不容易等她们下了班,又打电话请了两遍,这才姗姗而来。两个家伙早就等得坐立不安,迫不及待的跑到门外去接。惹得我在后面骂:“街上来来往往那么多人,你们知道哪一个是她吗?”没想到不过片刻的功夫,两个人居然真的把人给接来了。同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叫葛欣,是她的同事。我一边寒喧,一边安排座位。上菜的时候,小仲把我拉到一旁,悄悄的说:“唉!她这样的人,不要说在大街上,就是在选美大赛、皇宫大内,也能一眼就认出来。乔哥,好眼光!”
高朋满座,宾主尽欢,虽然大都是初次见面,但大家并不拘束。当然,最“欢”的肯定是我。这次请客,另一目的就是投石问路,她应邀而来,或许本身就在表明一种态度,起码不会讨厌我,那么以后该怎样做,我自然心知肚明。我酒量不好,两杯下肚,已经是面红耳赤,心里无数的话全都挤在了喉咙,纷纷想往外蹦。这时我才猛然惊觉,呀!真是该死,千万不能出糗。借口说去把菜热一下,跑到了厨房。
洗了把脸,稍微清醒之后,又炒了两个菜,再返回酒席的时候,战况方酣。对于小胡和小仲的酒量和应酬能力,向来我毫不怀疑,但今天看来他们显然没占到便宜。让我吃惊的是,两瓶白酒竟然全部消灭了,那瓶红酒也已经所剩无几。小仲不太上脸,还是老样子,小胡却像个红脸关公一样,连说话都不太利索了。而更让我吃惊的是,她居然依旧气定神闲,谈笑风生,像是喝的全是白开水一样。
“乔……乔哥,再拿一瓶。”小胡看来真是要实现承诺,不醉不归。酒,当然有,但是……,我看了一下仲宇林,仲宇林微微摇了摇头。我又看了看她,她忙站了起来,“不要拿了,够了。”“不行。”小胡应声反对,“来者是客,你还没喝好呢,让我们的面子往哪儿搁呀?乔哥,快去拿啊!”看情形大家都喝得差不多了,但小胡那驴脾气,我也很清楚,实在进退两难。“哦!这话可就不对了。你们和乔本浩是同事,而我和他是同学,咱们可都是客人,哪有客人劝客人喝酒的道理?大家都喝得不少了,还是算了吧,以后有的是机会。”
看到连仲宇林和葛欣也纷纷说够了,小胡孤掌难鸣,也就不再坚持,却突然抓过酒瓶,“哗!哗!哗!哗!”,把剩下的酒全都倒进了她面前的杯子,事情太过突然,我根本来不及阻止。这一举动确实不太礼貌,她不禁皱起了眉头。小胡举起酒杯,“今天非常高兴,我就代乔哥再敬你一杯,除非你喝完这杯,不然我还要再开一瓶。”说完,一仰头喝干,然后高举酒杯,杯口朝下,挑衅似的看着她。我的头一下子大了,这也太失礼了,哪有和一个女人拼酒的道理?看来小胡是真的喝多了。她脸上虽然还挂着笑容,但谁都看得出来她很生气,气氛一下子尴尬起来。
身为主人,我当然不能坐视不理。我把她面前的酒杯端了起来,抱歉的看了她一眼,然后说:“今天虽然是初次见面,但大家喝的都很高兴,这杯酒既然是小胡代我敬的,就还是由我来喝吧,大家说怎么样?”小胡拼命朝我挤眉弄眼,我装作没看见,狠狠瞪了他一眼,他也就不闹了。其他人当然都没意见。她脸色渐渐缓和下来,“你已经喝得不少了,算了,这是敬我的酒,还是我喝吧。”从我手中轻轻的把杯子接了过去。
酒阑人散,夜色已经很深了。在送她们回去的路上,仿佛无意的,小胡小仲陪着葛欣渐渐落在了后面。街上人迹寥落,昏黄的路灯不甚明亮,倒是一弯寒月斜挂在半空,撒下一地的银光。我只觉得酒劲上来了,心头“呯!呯!”直跳,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偷眼望去,她依然神态宁静,不紧不慢的迈着步子。我靠近两步,悄悄的抓住她的手,她似乎迟疑了一下,轻轻挣脱了。我的整个心霎时如坠冰窖,“我……”。她抬起右手,把食指放在唇边,作了个噤声的动作,“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很晚了,今天什么都别说了。”然后回过头去,“葛欣,快点啊!”小胡他们这才快步追了上来。
送走胡玉峰和仲宇林,我感到浑身像要散架一样,满屋子一片狼藉,但是实在没力气收拾,一下子倒在了床上。“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刚才的一幕布又浮现在眼前,她说她知道我想说什么,但为什么不给我机会让我说下去呢?是不想听还是不必听?很晚了,是什么意思呢?是指时间晚了,还是指我们相遇晚了?冒然去牵她的手,刚才我太唐突了吗?……无数的问题在脑子里来回盘旋,我立刻头痛无比,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小胡和小仲两个人全都无精打采,哈欠连连。我取笑说:“怎么啦?昨天喝酒的劲头都哪去了?真是越来越出息了,居然找女人拼起酒来,丢不丢人?再说,只要你喊声阿姨,她一高兴,不就喝了?哪用得着硬逼。”“兄弟们为了你,连命都豁出去了,你不安慰一声就算了,还来说风凉话。”“你差点把人都气跑了,我还没找你算帐呢,没踹你两脚就便宜你了,还安慰你?”那家伙咧开嘴笑了,大概是想起了酒后发疯的事,有点不好意思,“平时喝个斤把也没事,谁知道昨天怎么就***喝多了?可能是嫂子太漂亮,酒不醉人人自醉吧。哎!乔哥,我可提醒你,以后到你家喝酒,说什么也不要让我们喝多了,不然的话,非给你戴绿帽子不可。”“操!”我伸手去抓他,那小子却比兔子跑得还快,转眼没影了。
小仲坐在旁边看着我们闹腾,这时候才走过来。“乔哥,昨天没事吧?”“还行,我喝得不多。”小仲笑了,“你当然喝得不多,两瓶白酒,差不多都跑我和小胡肚子里去了。”咦!我不禁奇怪起来,“怎么可能啊,她们没喝吗?”“我们知道你酒量不好,没敢让你喝,但你跑了,兄弟们总不能冷了场让你丢面子是不是?可她们不愿喝白酒,只肯喝红酒,我想红酒后劲大,不怕喝不倒她,也就答应了。敬酒的时候,什么‘初次见面啊’,‘好事成双啊’,鱼头鱼尾酒啊,能找的借口都找了,轮番的喝,实在没招了,就开始划拳,想不到碰到了高手,我和小胡是十划九输,不然的话,小胡喝到最后哪能去耍赖?那是喝急了。”
我这才恍然大悟,不禁笑弯了腰,“你们呀,活该,谁让你们开始就不安好心,想灌人家?”那家伙满脸淫笑,“你可别狗咬吕洞宾啊,我们还不是为你好?灌倒之后,抬起来往你床上一扔,什么手续都省了,哪还要费那么多事?”想起昨天晚上伸出手去的那一瞬间,我的脸不由得火辣辣的,嘴里却骂道,“你们***龌龊!”
“乔哥,我想问你一件事。”小仲忽然一本正经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你觉得你们有戏吗?”我的心一下子又乱了。“乔哥,我说了你可别生气啊。”“都这么久的兄弟了,客气什么?就算你不说,我也想问问你们的看法,毕竟当局者迷。”他像下了很大的决心才敢说,“乔哥,我劝你早点找个时间和她明说吧,别再兜圈子了,如果不行,早点拉倒。就在那天吃饭的时候,她始终只说你们是同学,连朋友都不肯承认,而且,你注意到没有?”他抬头看了看我,“那天你说你们家还欠人家五六万块钱的债的时候,她突然变了脸色,愣了一下。虽然只是一会儿功夫,但我觉得她肯定非常在意这个。”
我当然知道,那虽然只是一刹那的事,却逃不过我的眼睛,其实当时之所以这么说,我的本意就是想试探一下她的反应。想不到连小仲都注意到了。或许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答案了,只是……只是我为什么还要欺骗自己呢?
许多年来,我一直在想,如果当初听从小仲的劝告,也许后来我就不会那么伤心了吧,而我的命运,肯定又会是另一种模样。只是,所有的一切都已经结束了,再去追究又有什么意义呢?算了吧,反正我也没什么遗憾。
至于小仲所说的酒后上床的损招,虽然我没能用得上,但最后还是他自己做了亲身实践。在那一个多月之后,他在勾搭上了一个女孩,三天混熟,一周搞定,至于是不是酒后,我就不太清楚了。反正第二年春天他们就奉子成婚,而现在,他的女儿已经上小学二年级了。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