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商违法违规交房,基于项目现状如果开发商现在交房,将涉嫌触犯多条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汝州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多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不得交房,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房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同时,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标准为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约定的标准为交付标准。
而实际上众多环节中开发商完成的只有毛坯房,缺乏相关配套设施和相关部门书面验收报告。
二,开发商违反承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处变更工程,与之前的广告宣传、沙盘展示、销售人员介绍等多处存在不符,涉嫌侵犯业主权益,从业主提供的宣传视频、照片等资料中初步可以发现很多问题:
1, 前期宣传资料显示楼间距为70米,业主现场测量实际楼间距为40米左右,在此质疑开发商是否私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虚假宣传
2, 最新的沙盘展示中,小区地面增加地上车位、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设施,缩减了绿化面积
3, 拆除之前存在的入户走廊花园,以免除绿化和后期维护成本
4, 市政规划显示南环区域将纳入第一批市政供暖范围,市政供暖的范围中包括美庐园小区,多为业主向售楼部询问小区是否接入市政供暖网络,售楼部模糊推辞无明确答复。作为尚未完工工程,接入市政供暖正当其时,后期再接入会导致成本大量上升。
三,关于购房合同、附加协议中部分条款是否合法、公平的质疑
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在开发商提交交房申请后一个月内验收房屋,但是开发商不能提供给竣工验收报告(此报告为法律强制性文件),并于业主验收后3个月后提供此报告,我们质疑此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为无效条款。
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个家电赠送协议,协议中要求业主应当在开发商提交验收房屋申请内一个月内验收完毕,否则家电赠送协议无效,实际上作为促销手段,家电是包含在房屋价格中的。而实际情况是开发商违约交房,开发商很可能将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剥夺业主获取家电的权利。同时,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家电的品牌、型号、价格等信息,因此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开发商有可能交付过时、低品质、高价格的家电,对此表示质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汝州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
多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行政法规都有明确规定,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不得交房,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单位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房条件,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综合验收合格”。这是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同时,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低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综合验收标准为标准;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标准高于综合验收标准,则以双方约定的标准为交付标准。
而实际上众多环节中开发商完成的只有毛坯房,缺乏相关配套设施和相关部门书面验收报告。
二,开发商违反承诺,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处变更工程,与之前的广告宣传、沙盘展示、销售人员介绍等多处存在不符,涉嫌侵犯业主权益,从业主提供的宣传视频、照片等资料中初步可以发现很多问题:
1, 前期宣传资料显示楼间距为70米,业主现场测量实际楼间距为40米左右,在此质疑开发商是否私自变更规划设计或者虚假宣传
2, 最新的沙盘展示中,小区地面增加地上车位、篮球场、羽毛球场等设施,缩减了绿化面积
3, 拆除之前存在的入户走廊花园,以免除绿化和后期维护成本
4, 市政规划显示南环区域将纳入第一批市政供暖范围,市政供暖的范围中包括美庐园小区,多为业主向售楼部询问小区是否接入市政供暖网络,售楼部模糊推辞无明确答复。作为尚未完工工程,接入市政供暖正当其时,后期再接入会导致成本大量上升。
三,关于购房合同、附加协议中部分条款是否合法、公平的质疑
购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在开发商提交交房申请后一个月内验收房屋,但是开发商不能提供给竣工验收报告(此报告为法律强制性文件),并于业主验收后3个月后提供此报告,我们质疑此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应为无效条款。
同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个家电赠送协议,协议中要求业主应当在开发商提交验收房屋申请内一个月内验收完毕,否则家电赠送协议无效,实际上作为促销手段,家电是包含在房屋价格中的。而实际情况是开发商违约交房,开发商很可能将未按时交付房屋的责任推到业主身上,剥夺业主获取家电的权利。同时,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家电的品牌、型号、价格等信息,因此存在较大的操作空间,开发商有可能交付过时、低品质、高价格的家电,对此表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