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要求,根据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部署,决定对渤海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至50%。
二、暂时停止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三、本通知自12月26日起执行。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渤海新区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