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德州市通知,我县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连续4天达到重度以上污染,且可能出现2天以上严重污染。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决定从12月15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1)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安全生产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停止生产。
(2)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
(3)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5)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6)城市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
(7)停止所有大型户外活动。
(8)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9)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提醒
单双号限行: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保障车辆外,在单号日期只允许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双号日期只允许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尾号为字母的以该机动车号牌最后的一位数字为准。
新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