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职工安置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稳增长》的工作要求和《关于中央企业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安置原则
坚持优化人力资源和职工利益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坚持职工自愿、双向选择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2016年12月份在岗职工。
三、安置方式
(一)提前退休。对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和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前退休;满50周岁的干部身份女性职工,自愿放弃干部身份的,可以按工人身份申请提前退休。
(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含特殊工种),可申请内部退养。
1.满45周岁的干部身份女性职工,可以按工人身份办理内部退养。
2.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过且满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条件的,可以按特殊工种办理内部退养。
3.内部退养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三)离岗歇工。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离岗歇工。
1.申请办理离岗歇工的职工,需同时申请办理内退,达到内部退养规定的年龄时,办理内部退养。
2.歇工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四)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1月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协商一致,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办法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外享受每满1年工龄给予2000元补贴的待遇。经济补偿金与补贴总额不超过2015年度集团公司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五)转岗培训。未参加竞聘或竞聘未能上岗的职工,可申请转岗培训。
1.转岗培训时限为1年,正常执行考勤管理。
2.培训期间,单位有岗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参加竞聘。
3.培训期满后1个月内,单位没有岗位需求或通过竞聘仍未上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培训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六)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期限1至5年。
2.期满后1个月内,单位有岗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竞聘。
3.单位没有岗位需求或通过竞聘仍未上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停薪留职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四、安置程序
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安置方式,由本人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审批。2018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受理安置申请。
五、安置待遇
详见附件。
六、其它
(一)各单位须对申请人员严格把关,高级人才须由集团公司审批。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 将安置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6年12月11日
附件1
安置待遇
项目
安置方式
基本生活费
安置
补贴
取暖费补贴
社会
保险
公积金
企业
年金
交通费
误餐费
内部退养
√
√
√
√
√
——
——
离岗歇工
√
√
√
√
√
——
——
转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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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停薪留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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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表示该安置方式下可以享受的待遇,“——”表示该安置方式下不享受的待遇。
1.内部退养:按2016年12月测算的职工退休养老金为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方法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安置补贴累加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最高不多于4000元,至退休保持不变;
2.离岗歇工:按内部退养计算标准(基本生活费+安置补贴)的80%确定,至办理内部退养前保持不变;
3.转岗培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安置补贴:根据申请办理时间确定额度后享受补贴直至退休。
①办法下发之日时,已符合条件的,30日内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1000元/月;60日内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500元/月;超过60日申请办理,不享受安置补贴;
②办法下发次月起,新符合条件的,当月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1000元/月;次月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500元/月;以后申请办理,不享受安置补贴。
附件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安置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稳增长》的工作要求和《关于中央企业开展特困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安置原则
坚持优化人力资源和职工利益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原则;坚持职工自愿、双向选择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2016年12月份在岗职工。
三、安置方式
(一)提前退休。对符合特殊工种退休(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5周岁)和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前退休;满50周岁的干部身份女性职工,自愿放弃干部身份的,可以按工人身份申请提前退休。
(二)内部退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含特殊工种),可申请内部退养。
1.满45周岁的干部身份女性职工,可以按工人身份办理内部退养。
2.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过且满足特殊工种工作年限条件的,可以按特殊工种办理内部退养。
3.内部退养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三)离岗歇工。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申请离岗歇工。
1.申请办理离岗歇工的职工,需同时申请办理内退,达到内部退养规定的年龄时,办理内部退养。
2.歇工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四)解除劳动合同。2024年1月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经协商一致,可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办法下发之日起30日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的,额外享受每满1年工龄给予2000元补贴的待遇。经济补偿金与补贴总额不超过2015年度集团公司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五)转岗培训。未参加竞聘或竞聘未能上岗的职工,可申请转岗培训。
1.转岗培训时限为1年,正常执行考勤管理。
2.培训期间,单位有岗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参加竞聘。
3.培训期满后1个月内,单位没有岗位需求或通过竞聘仍未上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培训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六)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期限1至5年。
2.期满后1个月内,单位有岗位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竞聘。
3.单位没有岗位需求或通过竞聘仍未上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4.停薪留职期间,本人工龄连续计算,人事关系等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四、安置程序
符合安置条件的职工,可自愿选择安置方式,由本人提交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公司审批。2018年12月31日以后不再受理安置申请。
五、安置待遇
详见附件。
六、其它
(一)各单位须对申请人员严格把关,高级人才须由集团公司审批。
(二)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3日 将安置人员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
(三)本办法经公司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6年12月11日
附件1
安置待遇
项目
安置方式
基本生活费
安置
补贴
取暖费补贴
社会
保险
公积金
企业
年金
交通费
误餐费
内部退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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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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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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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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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该安置方式下可以享受的待遇,“——”表示该安置方式下不享受的待遇。
1.内部退养:按2016年12月测算的职工退休养老金为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方法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与安置补贴累加不高于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最高不多于4000元,至退休保持不变;
2.离岗歇工:按内部退养计算标准(基本生活费+安置补贴)的80%确定,至办理内部退养前保持不变;
3.转岗培训: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4.安置补贴:根据申请办理时间确定额度后享受补贴直至退休。
①办法下发之日时,已符合条件的,30日内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1000元/月;60日内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500元/月;超过60日申请办理,不享受安置补贴;
②办法下发次月起,新符合条件的,当月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1000元/月;次月申请办理可享受安置补贴500元/月;以后申请办理,不享受安置补贴。
附件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