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时值感恩节,为保护新修的所有建筑,鸣海城主相晴昭明签发命令,颁布新法条,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一、鸣海境内,切腹之刑永远废除,以绞刑代之。不公开处刑,决于监狱。
二、无故蓄意拆毁教堂,罪同谋杀。若上峰有别议,奏请安置之后勿论。
三、偷窃教堂财物,比照国法加二等处理。
四,无故斗殴教堂教职人员,殴伤加二等,殴死加一等,若教职有罪在先,免有罪教职,人犯可减一等处理;教职互相斗殴,除报请革除教籍外,等同此律。
五、上峰之侍从犯以上诸律,活罪等同此律,死罪处死后首级交还上峰处理。上峰尊身,不敢擅拟,待评定时取定上裁。
以上法条,报请上峰核准后立即实施。
鸣海城城主 相晴昭明
一、鸣海境内,切腹之刑永远废除,以绞刑代之。不公开处刑,决于监狱。
二、无故蓄意拆毁教堂,罪同谋杀。若上峰有别议,奏请安置之后勿论。
三、偷窃教堂财物,比照国法加二等处理。
四,无故斗殴教堂教职人员,殴伤加二等,殴死加一等,若教职有罪在先,免有罪教职,人犯可减一等处理;教职互相斗殴,除报请革除教籍外,等同此律。
五、上峰之侍从犯以上诸律,活罪等同此律,死罪处死后首级交还上峰处理。上峰尊身,不敢擅拟,待评定时取定上裁。
以上法条,报请上峰核准后立即实施。
鸣海城城主 相晴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