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情况我单位已悉知,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首先对给您带来的不便表示谦意。因我单位工作人员少,婚姻登记处只有一名婚姻登记员,该同志刚生小孩3天,正在休产假,为了不耽误工作,在该婚姻登记员休产假前,我局已做出预案,安排另外一名工作人员接替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但事有不巧,近日,该接替同志因父亲去世在家料理后事。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目前,我局仅这两名工作人员有资格从事婚姻登记工作,针对此事,我局正在积极协调,争取尽快恢复婚姻登记处正常办公。
吉利区民政局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