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上我与室友,失主,公交司机,警察到雨花公交枢纽站对质,我与室友失主皆积极配合,警方做了登记之后就走了,并没有起到什么作业,司机态度并不好,且否认接到我递给的钱包和与我交谈这一细节,公交上的监控只有车发动时才有,而我与司机交谈递钱包皆发生与车开动之前,公交车驾驶位处的监控缺失,公交车尾监控缺失,只有公交车正前方的监控,而监控不能拍到司机,在对质中我们了解到司机接到捡的物品时需向捡到物品的人要联系方式,而司机并未向我说明,只是接过后放在车上,目前失主正在与公交公司交涉,当时在公交车上还要六位同学,如果能够出面作证,我确实将钱包递给司机,我十分感谢,失主要表明对我名誉权造成侵犯一事后续会给我道歉,谢谢吧友们的支持,对贴吧造成的刷屏影响我表示非常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