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恭城县委员会批准,中共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恭城县安监局原纪检组长何振达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何振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
何振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恭城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何振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何振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财物。
何振达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共恭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恭城县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何振达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