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6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学期的评审实施方案如下:
一、认定机构(一)校评审委员会组长:成永江副组长:王道峰、许清军、唐西光、李金盛成员:徐科春、王英峰、缪金和、贺海明张震、陈卫全、李少勇、秦辉、郝建芳
(二)系评审委员会各系副主任及辅导员。(三)班级评议小组各班级成立以班长、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申请者除外),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二、名额分配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118个,省励志奖学金23个,在15级学生中产生。2、国家助学金名额488个,在15、16级学生中产生,以16级学生为主。根据各系15、16级最新在校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上表小括号里的+名额,是为鼓励各系争先创优,根据上学年的工作情况,酌情增加的浮动名额)。
三、评审过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评审程序:(1)、系内申请——审核——公示——上报各系按专业公示20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表和各班综合考评量化积分表,通知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申请。各系根据申请同学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积分、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按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院评审委员会上报。上报内容包括:《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表》、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申请审批表》、《省励志奖学金评审申请审批表》,申请书、获奖材料。(2)、学院审核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和各系上交的评审材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提交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二)国家助学金1、各系15、16级符合评审资格的学生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申请,准备评审材料(申请书、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已经过校资助中心审核的,进入16年贫困生档案的学生不必再提交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后,将班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材料上报系评审委员会审核。2、系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3天无异议,将系《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上报校评审委员会。3、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5天,无异议,将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提交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
四、宣传组织到位,保证奖助学金评审公开透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做好奖助学金评审的宣传工作。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召开全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资助网站下达评审工作通知。各系召开系奖助学金评审会议,在系网站下达系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各班召开班级奖助学金评审主题班会,让学生明白谁能参加评选,怎样参加评选。保证所有同学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参与并监督评审全过程,确保整个选举过程公正透明。附件: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上报须知:/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24452.doc奖助学金申请条件:/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31022.doc2016奖助学金评审计分办法公示:/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32283.xls2016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61041300.xls
五、严格审核,公平公正。1、各评审小组对评审条件要严格审核,保证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参与评选,保证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由民主评议产生,保证真正贫困的同学受到救助,保证表现优秀的同学得到奖励。评审全程公平公正,为全院学生负责,为国家资金合理发放把关。2、如有徇私舞弊现象,请拨打资助中心举报电话:6881110,学院将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六、按时发放,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是国家高校助学专项资金,任何人无权截留再分配。凡是有收取学生银行卡,将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公分现象,请实名举报,学院将严肃处理,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认定机构(一)校评审委员会组长:成永江副组长:王道峰、许清军、唐西光、李金盛成员:徐科春、王英峰、缪金和、贺海明张震、陈卫全、李少勇、秦辉、郝建芳
(二)系评审委员会各系副主任及辅导员。(三)班级评议小组各班级成立以班长、班干部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本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由班级民主选举产生(申请者除外),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二、名额分配1、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共118个,省励志奖学金23个,在15级学生中产生。2、国家助学金名额488个,在15、16级学生中产生,以16级学生为主。根据各系15、16级最新在校生人数,分配名额如下:

(上表小括号里的+名额,是为鼓励各系争先创优,根据上学年的工作情况,酌情增加的浮动名额)。
三、评审过程(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1、评审程序:(1)、系内申请——审核——公示——上报各系按专业公示2015级学生2015-2016学年度期末考试成绩排名表和各班综合考评量化积分表,通知所有符合评审条件的候选人申请。各系根据申请同学的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积分、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按学院分配的名额确定系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3天无异议后,向院评审委员会上报。上报内容包括:《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公示表》、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导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申请审批表》、《省励志奖学金评审申请审批表》,申请书、获奖材料。(2)、学院审核校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成绩和各系上交的评审材料,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公示5天,无异议,提交省奖学金评审系统。
(二)国家助学金1、各系15、16级符合评审资格的学生向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递交申请,准备评审材料(申请书、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已经过校资助中心审核的,进入16年贫困生档案的学生不必再提交申请材料。班级评议后,将班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材料上报系评审委员会审核。2、系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3天无异议,将系《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和受助学生申请材料上报校评审委员会。3、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公示5天,无异议,将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提交省奖助学金评审系统。
四、宣传组织到位,保证奖助学金评审公开透明。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和各系做好奖助学金评审的宣传工作。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召开全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资助网站下达评审工作通知。各系召开系奖助学金评审会议,在系网站下达系奖助学金评审通知。各班召开班级奖助学金评审主题班会,让学生明白谁能参加评选,怎样参加评选。保证所有同学了解国家资助政策,参与并监督评审全过程,确保整个选举过程公正透明。附件:2016-2017学年度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材料上报须知:/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24452.doc奖助学金申请条件:/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31022.doc2016奖助学金评审计分办法公示:/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51532283.xls2016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备案表:/upload/newscontent/detailpic/19/201610261041300.xls
五、严格审核,公平公正。1、各评审小组对评审条件要严格审核,保证所有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参与评选,保证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由民主评议产生,保证真正贫困的同学受到救助,保证表现优秀的同学得到奖励。评审全程公平公正,为全院学生负责,为国家资金合理发放把关。2、如有徇私舞弊现象,请拨打资助中心举报电话:6881110,学院将严肃处理,确保公正。六、按时发放,足额发放。国家助学金是国家高校助学专项资金,任何人无权截留再分配。凡是有收取学生银行卡,将学生的国家助学金公分现象,请实名举报,学院将严肃处理,必要时启动司法程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