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到,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暂扣机动车;
2、有机动车驾驶证,不包括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摩托车被查到,属准驾车型不符,记12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暂扣机动车。
3、机动车驾驶证实习期被记满12分的,注销实习准驾车型;
4、非实习期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被记满12分未达24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在15日内去驾驶证核发地或违法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7天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的发还驾驶证,交完罚款后记分予以清除。
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达24分以上的,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参加科目三路考,以其驾驶证登记最高车型
为准;
5、提供或补办相关牌证后,可以领回被暂扣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