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自私、堕落的总根源在哪里?
近来,中国人又在国际上大出风头,当然不是什么好名声,而是令人难勘的劣迹:先是有旧金山电视台披露,当地的华人妇女哄抢教堂里免费发放给穷人的食物,然后把一部分不值钱的扔掉,把余下相对值钱的又拿去出售牟利。其次,有加拿大电视台披露,当地有开宝马的华人妇女排队去领食物救济卡。另有西班牙电视台据说是“侮华”的电视节目,等等。
其实,这些现象在中国早已司空见惯,只是从西方人的伦理和道德观念看,觉得新鲜,甚至卑贱、堕落。在中国,开宝马吃低保,办假病休吃空饷,冒充穷人骗取国家救济,等等,早已屡见不鲜。别的不说,就我身边的看到的:单位里拿着高工资的人申请国家的困难职工救济金;利用特权骗取经济适用房,给自己老婆一套、丈母娘一套,小姨子一套,等等,等等。这是何等的卑鄙、卑贱、自私、堕落!
所有人在口头上痛恨这些自私、堕落现象的同时,却没有人承认,所有这些卑鄙、堕落的根源就是他们天天叫嚣、鼓吹,并为之“自嚎”的所谓“中国传统文化”,更准确地说,就是儒教原始、鄙陋、自私、丑陋的宗法血亲伦理。
儒棍们千百年来孜孜不倦地灌输给中国人一个根本观念,那就是“笃亲”“亲亲”,所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君子笃于亲,而民兴于仁”,“孝梯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等等。这种狭隘、卑贱的封建小农家族伦理观念的直接恶果,就是导致中国人只知有宗亲,不知有社会;只知有私人交情,不知有社会公德;只知有宗族血缘,不知有公平正义。
我们把儒棍鼓吹的所谓“五伦”分析一下:“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这里面没有一条是讲社会公德的,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在私人领域进行的。而儒棍的总头目孔孟更是把血亲伦理的原则作为最高的道德裁判标准。父子为盗,互相包庇,就是孔丘鼓吹的“正直”。儒徒孟轲记载了一个故事,说,舜(即儒棍传说中的所谓古代圣王)的父亲犯法当死,而舜偷偷地把他隐藏起来;舜的兄弟是个“至不仁”的恶棍,而舜还给他官当。如此恶劣地徇私枉法,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还受到儒棍总头目孔孟大加赞赏,说是“亲亲”“仁爱”的最高范本,云云。因此,在儒棍那里,宗法血亲原则是最高的道德裁判标准,一个人哪怕无恶不作、徇私枉法、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坑蒙拐骗,只要他坚持了儒教的最高原则“亲亲”,孝顺老子,关心老婆孩子,对朋友讲“义气”,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宗族亲戚谋目福利,他就是一个“仁”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这就是儒棍千百年来给中国人灌输、塑造起来的自私、堕落的病态人格。自私自利,不是耻辱,而是美德,而且是最大的美德!在这种道德裁判之下,土匪周克华杀人抢劫都不是罪过,而是个“好人”,因为他“孝敬”父母;贪官污吏鲸吞国家资财,拼命往国外转移,都不是罪过,而是“好人”,因为他们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宗族亲戚,乃至狐朋狗友谋福利,是“孝子”,是好老公、好父亲,好兄弟,知“孝梯”;对朋友讲“义气”。
试问,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卑鄙、更下流、更龌龊、更堕落的伦理标准吗?!而那些千方百计、丧心病狂地维护这种野蛮人思维的人,又是什么货色?!
在西方,苏格拉底在两千年前,就明确地提出,“美德就是知识”,柏拉图则说,“德性就是理性”,这就明确地把道德建立在理智之上,确立了西方文明的理智主义伦理观,并且指明:追求知识,追求真理才是人生最大的美德!而后来,基督教更是明确地提出,一切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兄弟姐妹,这直接成为建设“自由、平等、博爱”的公民社会的思想根基。反之,在儒棍垃圾思想毒害下的中国人那里,满脑子都是“笃亲”“亲亲”“宗亲”,“血浓于水”,“亲亲尊尊”,一切以血缘亲疏、地位高低作标准,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一个人只对自己、对宗亲、对帮派负责,至于社会公德,闻所未闻!以至于在中国,讲“公德”,维护公共利益的人,在大部分人眼里都是脑残。
对比一下西方人的伦理观,和中国式孔儒变态分子的伦理观,只能说,这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
近来,中国人又在国际上大出风头,当然不是什么好名声,而是令人难勘的劣迹:先是有旧金山电视台披露,当地的华人妇女哄抢教堂里免费发放给穷人的食物,然后把一部分不值钱的扔掉,把余下相对值钱的又拿去出售牟利。其次,有加拿大电视台披露,当地有开宝马的华人妇女排队去领食物救济卡。另有西班牙电视台据说是“侮华”的电视节目,等等。
其实,这些现象在中国早已司空见惯,只是从西方人的伦理和道德观念看,觉得新鲜,甚至卑贱、堕落。在中国,开宝马吃低保,办假病休吃空饷,冒充穷人骗取国家救济,等等,早已屡见不鲜。别的不说,就我身边的看到的:单位里拿着高工资的人申请国家的困难职工救济金;利用特权骗取经济适用房,给自己老婆一套、丈母娘一套,小姨子一套,等等,等等。这是何等的卑鄙、卑贱、自私、堕落!
所有人在口头上痛恨这些自私、堕落现象的同时,却没有人承认,所有这些卑鄙、堕落的根源就是他们天天叫嚣、鼓吹,并为之“自嚎”的所谓“中国传统文化”,更准确地说,就是儒教原始、鄙陋、自私、丑陋的宗法血亲伦理。
儒棍们千百年来孜孜不倦地灌输给中国人一个根本观念,那就是“笃亲”“亲亲”,所谓“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君子笃于亲,而民兴于仁”,“孝梯行于家,而后仁爱及于物”等等。这种狭隘、卑贱的封建小农家族伦理观念的直接恶果,就是导致中国人只知有宗亲,不知有社会;只知有私人交情,不知有社会公德;只知有宗族血缘,不知有公平正义。
我们把儒棍鼓吹的所谓“五伦”分析一下:“父子有亲,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君臣有义,朋友有信。”这里面没有一条是讲社会公德的,所有的伦理关系都是在私人领域进行的。而儒棍的总头目孔孟更是把血亲伦理的原则作为最高的道德裁判标准。父子为盗,互相包庇,就是孔丘鼓吹的“正直”。儒徒孟轲记载了一个故事,说,舜(即儒棍传说中的所谓古代圣王)的父亲犯法当死,而舜偷偷地把他隐藏起来;舜的兄弟是个“至不仁”的恶棍,而舜还给他官当。如此恶劣地徇私枉法,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还受到儒棍总头目孔孟大加赞赏,说是“亲亲”“仁爱”的最高范本,云云。因此,在儒棍那里,宗法血亲原则是最高的道德裁判标准,一个人哪怕无恶不作、徇私枉法、杀人放火、偷盗抢劫、坑蒙拐骗,只要他坚持了儒教的最高原则“亲亲”,孝顺老子,关心老婆孩子,对朋友讲“义气”,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宗族亲戚谋目福利,他就是一个“仁”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这就是儒棍千百年来给中国人灌输、塑造起来的自私、堕落的病态人格。自私自利,不是耻辱,而是美德,而且是最大的美德!在这种道德裁判之下,土匪周克华杀人抢劫都不是罪过,而是个“好人”,因为他“孝敬”父母;贪官污吏鲸吞国家资财,拼命往国外转移,都不是罪过,而是“好人”,因为他们孜孜不倦地为自己的老婆孩子、父母兄弟、宗族亲戚,乃至狐朋狗友谋福利,是“孝子”,是好老公、好父亲,好兄弟,知“孝梯”;对朋友讲“义气”。
试问,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卑鄙、更下流、更龌龊、更堕落的伦理标准吗?!而那些千方百计、丧心病狂地维护这种野蛮人思维的人,又是什么货色?!
在西方,苏格拉底在两千年前,就明确地提出,“美德就是知识”,柏拉图则说,“德性就是理性”,这就明确地把道德建立在理智之上,确立了西方文明的理智主义伦理观,并且指明:追求知识,追求真理才是人生最大的美德!而后来,基督教更是明确地提出,一切人在上帝面前,都是平等的兄弟姐妹,这直接成为建设“自由、平等、博爱”的公民社会的思想根基。反之,在儒棍垃圾思想毒害下的中国人那里,满脑子都是“笃亲”“亲亲”“宗亲”,“血浓于水”,“亲亲尊尊”,一切以血缘亲疏、地位高低作标准,把人分成三六九等。一个人只对自己、对宗亲、对帮派负责,至于社会公德,闻所未闻!以至于在中国,讲“公德”,维护公共利益的人,在大部分人眼里都是脑残。
对比一下西方人的伦理观,和中国式孔儒变态分子的伦理观,只能说,这是人类与非人类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