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给我的教训太惨痛了,从此我失去对男人的信心,更否决了爱情的存在,和你分手后近十年间,虽不乏有人追求,我竟一概拒绝。理由是:以你我从小相爱,又在同一个环境中长大,你尚见异思迁,中途变心,偶然认识的人,何能可靠。如与年相若者结合,他不会和你一样嫌我年事大了吗?你长我四岁,尚振振有词,要娶十七八岁的少女为配偶。其实我自情窦初开,以迄于彼此决裂时,二十余年来,全部精神与爱都为你一人所占有,换言之,我二十余年来只认识一个男人,我的青春是在你占有期间消逝的!有了这个残酷经验,我对于婚事具有极大戒心,以致久延不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