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被街办恒德路党校门口拿选房手册,了解到一个情况,就是拿拆迁款是拿的一个新办的存折,到时间会打过度费和拆迁款,在所有费用算完的情况下,拿存折就有几万元不等的金额,但是我却没有一分钱在存折上。然后去了解为什么其他人都的有这款项,为什么到了我这里却没有?于是去金沙路39号拆迁工程负责拨款处了解情况,说是有什么托底款,我不在这之例,原因是我除了这一处房产外,还有别的商品房,所以没有这几万的托底款?我一个三十多岁没有工作的待业人员,就是因为父母给我首付了一个40多平的房子,每月还打点零工还贷款,就没有这几万拆迁托底款,这太不公平了嘛。。说是有什么文件就这么规定的,却从来没有公示过拆迁托底款这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