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读完狼群,现在有点嗜血的冲动。很过瘾的一本小说,我嫉妒天才的头脑,因为我想记住《狼群》的每一段文字。
精彩的情节足以让我原谅作者让刑天从180公分升华到185,瑞贝卡性感的银发变成了好象更值钱的金色。
佣兵不是无敌的,也是血肉之躯,作者用刑天在任务中100%的受伤几率将其他无敌性质的小说鞭挞的体无完肤。《狼群》更加真实,血淋淋的真实。
快慢机的冷傲是狙击手的共同特点,刑天缺乏冷血却更象一个有心有肺的人,正是这点证明了一个半路出家的佣兵即使有了最强壮的体格,却没有职业军人的素养,我很佩服作者缜密的思维。是的,即便是一个天生军人的命,能力是必须在实践中练就的。
快刀的出现有一个浪漫的开局,他的离去也并不沉重。按照其他写手的规则,快刀出现了,将预示着刑天会学会快刀的一切本事。谢谢作者,你并没有让刑天成为金庸笔下的武学奇才,神奇却庸俗。
扳机这个家伙居然用了真名来卧底,杰森.布朗。送给李明的军刀有着定位系统而狼群成员却没有提出反对。刑天可怜的哥哥注定就要被弟弟伤害。倒霉的杨剑作为情敌出现,一定是要被食尸鬼糟蹋一下的。只要单挑,狼兵必定是胜利。即使胜利的后果是惨不忍睹的伤疤。这些是《狼群》里为数不多的与其他写手雷同的俗。但并不影响《狼群》的优秀和与众不同。
《狼群》里大量的武器资料军事状况不是在百度里能搜到的,刺血找到这些让人大呼过瘾的东西一定是累坏了,非常欣慰有这样的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如此的负责,更加感谢能让读者在嗜血的情绪中也拼了命的嗜学。这种心态不是随便看一本书就会有的。如果说《士兵突击》是近年来为数不多能打动人的作品之一,那么《狼群》就是近年来能征服读者的现代军事小说中的唯一。但我要说的是,不要拿这两部作品去比较。士兵是芥末油,狼群是一把真正的军刀。
杰克是个商人吗?那么《狼群》不会再有续集了吧?扳机做为一个成功的活到最后的“敌人”,我真的很想知道布朗局长离开了狼兵的那些日子。但愿还能有一本日记让我重返《狼群》。
以上文字,错了不用客气,欢迎不带脏字的骂我。毕竟我太想和人交流一下读后感了。Q:94239666
也该让作者欣慰一下了...我买的是正版《狼群》。
精彩的情节足以让我原谅作者让刑天从180公分升华到185,瑞贝卡性感的银发变成了好象更值钱的金色。
佣兵不是无敌的,也是血肉之躯,作者用刑天在任务中100%的受伤几率将其他无敌性质的小说鞭挞的体无完肤。《狼群》更加真实,血淋淋的真实。
快慢机的冷傲是狙击手的共同特点,刑天缺乏冷血却更象一个有心有肺的人,正是这点证明了一个半路出家的佣兵即使有了最强壮的体格,却没有职业军人的素养,我很佩服作者缜密的思维。是的,即便是一个天生军人的命,能力是必须在实践中练就的。
快刀的出现有一个浪漫的开局,他的离去也并不沉重。按照其他写手的规则,快刀出现了,将预示着刑天会学会快刀的一切本事。谢谢作者,你并没有让刑天成为金庸笔下的武学奇才,神奇却庸俗。
扳机这个家伙居然用了真名来卧底,杰森.布朗。送给李明的军刀有着定位系统而狼群成员却没有提出反对。刑天可怜的哥哥注定就要被弟弟伤害。倒霉的杨剑作为情敌出现,一定是要被食尸鬼糟蹋一下的。只要单挑,狼兵必定是胜利。即使胜利的后果是惨不忍睹的伤疤。这些是《狼群》里为数不多的与其他写手雷同的俗。但并不影响《狼群》的优秀和与众不同。
《狼群》里大量的武器资料军事状况不是在百度里能搜到的,刺血找到这些让人大呼过瘾的东西一定是累坏了,非常欣慰有这样的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如此的负责,更加感谢能让读者在嗜血的情绪中也拼了命的嗜学。这种心态不是随便看一本书就会有的。如果说《士兵突击》是近年来为数不多能打动人的作品之一,那么《狼群》就是近年来能征服读者的现代军事小说中的唯一。但我要说的是,不要拿这两部作品去比较。士兵是芥末油,狼群是一把真正的军刀。
杰克是个商人吗?那么《狼群》不会再有续集了吧?扳机做为一个成功的活到最后的“敌人”,我真的很想知道布朗局长离开了狼兵的那些日子。但愿还能有一本日记让我重返《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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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该让作者欣慰一下了...我买的是正版《狼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