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甥女,今年刚上大学,报到后不到半个月,在校内乘坐学校的校内公交车,从车上摔下来,右侧颅骨骨折,颅内出血100多毫升,左侧颅骨由于对冲效果,也大面积骨折。自从出事后,孩子一直昏迷、不能自主呼吸,在抢救第20天时,孩子能短暂醒来,但也只有几分钟,医生说是一级苏醒。第二天校方就通知家属,要把孩子转到普通病房,孩子此时脑部水肿还没有消除、气管切开(肺炎),家属得到校方通知,账面的就治钱花完了后,就由家属负担,还说家属可以进入法律程序了。
这样的做法太不人道,在孩子还没有稳定病情,头上缺少2大块头骨,脑水肿还没有消除,肺炎还没好,气管切开还插着管子,在家属刚为孩子在出事20天后第一次短暂醒来,第一次舒展愁容时,是什么让校方狠心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什么让校方走到伤者家属面前宣讲这个决定?
国家对学生在学校内受到伤害,需要抢救和就治就没有明确说法么?这所大学的做法,太让人气氛,难道校方领导没有孩子?如果伤者是他们的孩子,在远远还没治好的时候,他们还能做出这种冷血的决定么?
这样的做法太不人道,在孩子还没有稳定病情,头上缺少2大块头骨,脑水肿还没有消除,肺炎还没好,气管切开还插着管子,在家属刚为孩子在出事20天后第一次短暂醒来,第一次舒展愁容时,是什么让校方狠心做出这样的决定,是什么让校方走到伤者家属面前宣讲这个决定?
国家对学生在学校内受到伤害,需要抢救和就治就没有明确说法么?这所大学的做法,太让人气氛,难道校方领导没有孩子?如果伤者是他们的孩子,在远远还没治好的时候,他们还能做出这种冷血的决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