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是姚小姐。
陈先生是服毒身亡,给他送药的不是姚小姐就是女佣;
云梯上的脚印不是因为男人无力,而是女人穿了陈先生的鞋尺寸大小不一,所以有点深浅不一;
南边的窗户没有痕迹,这就说明了是穿上了特制的制服,或者说是根本就没有用这个窗户,我是说,这个窗户就是为了声东击西;
为了躲避陈先生,还要这么鬼鬼祟祟,分明是从外而来,也就是从云梯所进;以北窗而入,关北窗而开南窗,若真的凶手从南窗所进,除穿制服外不可能不关窗,显然是北窗无疑;
李先生前来拜访,出事女仆应该知道,但是,若是女仆所为,李先生应该知道,这些都相互对应,相互依存,莫不成凶手不止一个?
待李先生走后,女仆也睡去,常理也,没必要从云梯进而开南窗;
唯一没有不在场证明的,只有姚小姐,提之又少,又少。
我看,她是担心陈先生不死!
若女仆所为,岂敢在此屋睡之去?
综上,凶手为姚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