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识
联想识也称比量识,是根据对已知事物之间相互关系和规律,断定未知事物的推理方法。比量识属于分别识,是指联想。比量识的直接思维对象,即所取境,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的名相共相,即意相、表象。如从有烟得知有火这个果比量而言,首先从生活经验中,认识到烟和火的因果关系,从个别的烟与火的关系,进一步认识到烟与火的普遍关系,利用这种烟与火的普遍关系知识,即共相,从此处有烟,断定此处有火。从此处有烟,断定此处有火的推理过程中,虽然推理的依据是真实的具体的烟,但在推理时思维中呈现的却不是眼前的那个具体的烟,而是抽象的烟,即烟的共相。
在推理中,若指个别的具体的烟,那么,烟囱的烟,不同于山火的烟,虽从山烟推出山火,未必从烟囱的烟推出房中有火。同样,从有烟,得知有火,但这个“火”也是抽象的、共相性的火,而不是真实的具体的火。在这个推理过程中,思维中呈现的虽然是抽象的火,只知有火,不知火的大小和形状,也不知是什么物体燃烧的火。但“有火”这一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因此,组成比量的思维内容虽然是空虚的抽象概念,但凭借它推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就是说依据这个推断,循着烟,就可以找到真实的火。因此,《释量论》说:“错识也能证正知。”
这里的“错识”指的是,把虚而不实的共相概念,误认做事实的比量识。比量的“比”是联想的意思。即,从已知事物之间的同性关系、因果关系、共存关系等,联想到未知事物。
比量识的认识对象是非现量境。如常与无常等事物规律,不属于感性认识所能把握的对象,有些虽然是感性现量对象,但在具体的环境中变成了非现量境,需要借助推理,如山后有火等。有的受时空条件限制,需借助比量,也有对有些人是现量,对有些人是比量的情况。有些,此时此刻是现量,过时或者不到时都不是现量。所以,现量境和比量境,没有绝对的界限。如对具遍知智者来说,一切都是现量。
比量正知的定义是:依据正因获得的无误新知。
比量的分类有:依理比量,依名比量,依信比量等。
依理比量是依靠事物之间的关系和普遍规律,进行推论的一种认识方法。依理的“理”指自然规律。依理比量,根据论证的理由“因”的性质,又分为同性因、具果因、不可得因等。
依名比量是依据约定俗成的名称,得知所称对象的认识方法。
依信比量是依据可信理由,推出结论的认识方法。详细情况将在因明部分介绍。
现量和比量都分正量和非正量。正量就是正确认识。什么是正确认识,将在后面介绍。
联想识也称比量识,是根据对已知事物之间相互关系和规律,断定未知事物的推理方法。比量识属于分别识,是指联想。比量识的直接思维对象,即所取境,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事物的名相共相,即意相、表象。如从有烟得知有火这个果比量而言,首先从生活经验中,认识到烟和火的因果关系,从个别的烟与火的关系,进一步认识到烟与火的普遍关系,利用这种烟与火的普遍关系知识,即共相,从此处有烟,断定此处有火。从此处有烟,断定此处有火的推理过程中,虽然推理的依据是真实的具体的烟,但在推理时思维中呈现的却不是眼前的那个具体的烟,而是抽象的烟,即烟的共相。
在推理中,若指个别的具体的烟,那么,烟囱的烟,不同于山火的烟,虽从山烟推出山火,未必从烟囱的烟推出房中有火。同样,从有烟,得知有火,但这个“火”也是抽象的、共相性的火,而不是真实的具体的火。在这个推理过程中,思维中呈现的虽然是抽象的火,只知有火,不知火的大小和形状,也不知是什么物体燃烧的火。但“有火”这一事实是可以肯定的。因此,组成比量的思维内容虽然是空虚的抽象概念,但凭借它推出的结果是真实的,就是说依据这个推断,循着烟,就可以找到真实的火。因此,《释量论》说:“错识也能证正知。”
这里的“错识”指的是,把虚而不实的共相概念,误认做事实的比量识。比量的“比”是联想的意思。即,从已知事物之间的同性关系、因果关系、共存关系等,联想到未知事物。
比量识的认识对象是非现量境。如常与无常等事物规律,不属于感性认识所能把握的对象,有些虽然是感性现量对象,但在具体的环境中变成了非现量境,需要借助推理,如山后有火等。有的受时空条件限制,需借助比量,也有对有些人是现量,对有些人是比量的情况。有些,此时此刻是现量,过时或者不到时都不是现量。所以,现量境和比量境,没有绝对的界限。如对具遍知智者来说,一切都是现量。
比量正知的定义是:依据正因获得的无误新知。
比量的分类有:依理比量,依名比量,依信比量等。
依理比量是依靠事物之间的关系和普遍规律,进行推论的一种认识方法。依理的“理”指自然规律。依理比量,根据论证的理由“因”的性质,又分为同性因、具果因、不可得因等。
依名比量是依据约定俗成的名称,得知所称对象的认识方法。
依信比量是依据可信理由,推出结论的认识方法。详细情况将在因明部分介绍。
现量和比量都分正量和非正量。正量就是正确认识。什么是正确认识,将在后面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