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 时间:2016年 10月17日 - 2016年12月31日。
地点:正发球场
二、比赛项目: 五人制足球联赛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组队办法:组队方式由单位或球友自由组队参加,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如发现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比赛的(以上场比赛为准),取消其所代表队的比赛成绩。谢绝现役足球运动员参加本届比赛。
(二)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员)1人、运动员12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三)本次比赛只接受16支队报名。报满或逾期均不再受理。每队报名费:0元,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弃权、罢赛、斗殴等现象,赛后保证金如数退还。
(四)比赛经营
1、主办方经营:比赛的冠名,赛场内外广告,媒体宣传,赛事标识等。
2、球队经营:球队的冠名,球衣胸前背后广告等球队自身拥有的资源由球队自主经营。
3、其他经营:其他可能开发和经营的项目,除另有协议外,统一由大赛组委会经营。
(五)比赛费用:
1、大赛组委会承担下列费用;比赛整体组织运营费用、比赛管理人员、裁判员、比赛监督等费用、其他应由大赛组委会承担的费用。
2、球队承担下列费用:报名费、保险,场地费(AA制,本场参赛队伍各承担一半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六)报名电话:13878812882
联系人:林志伟
(七)报名地点:南宁市足球协会 南宁市润华足球俱乐部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8 日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纪律规定和中国足协执行的五人足球比赛有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积分赛制。
五、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使用4号球。
(三)任何一个队比赛中,场上不足3人时(不含3人),比赛终止,判该队弃权,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超过开赛时间20分钟未到场的队,视为弃权,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四)比赛中换人不限,换下的球员可再上场(在换人区先下后上)
(五)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规定如下: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六)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球队,取消比赛成绩。对比赛有异议或检举揭发他队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其它严重违反本规程条款的,要在该轮比赛结束12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或申诉书并交200元申诉费(如胜诉如数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色各一套)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分的袖标;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款式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参赛运动员比赛用鞋必须是:皮面碎胶钉或布面胶钉,不许穿皮面长钉和戴护腿板。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比赛主办方做出决定。
(十)比赛期间各队名称、比赛照片(图片)、肖像等权益由主办方和比赛队共享,也可单独使用。
六、其它注意事宜:
(一)各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由所在参赛队自行负责(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并不得追究主办、承办单位的任何责任。
(二)各参赛队的往返交通、食宿、医疗费用自理;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人身保险。
(三)各参赛队须认真宣讲、贯彻本章程,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和奖品明细:
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并设金靴奖、金手套奖、最佳裁判员奖。奖品分别是奖杯、奖金。
冠 军: 奖金 20000元、奖杯、
亚 军: 奖金 10000元、奖杯、
季 军: 奖金 6000元、奖杯、
殿 军: 奖金 4000元、奖杯、
金靴奖: 奖金 1000元、奖杯、
金手套奖: 奖金 1000元、奖杯、
最佳裁判员奖二名: 奖金 1000元、奖杯、
八、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一)比赛中出现斗殴情况,双方保证金全部扣除并取消本场比赛参赛资格,斗殴队伍教练、领队无法及时劝阻,情节严重或造成伤害事故,除取消本队全部赛事成绩外,并取消本队全体队员下一年官方组办的所有赛事参赛资格,造成伤害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办方通知各队全部队员参加。获奖队伍及个人如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参加颁奖仪式被视为自动弃权,组委会将拒绝颁发奖金和奖品。
(三)有弃权、罢赛、斗殴等情况之一者,1000元保证金全部扣除。
九、裁判员由南宁市足协选派。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一、 时间:2016年 10月17日 - 2016年12月31日。
地点:正发球场
二、比赛项目: 五人制足球联赛
三、报名注意事项:
(一)组队办法:组队方式由单位或球友自由组队参加,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如发现代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队比赛的(以上场比赛为准),取消其所代表队的比赛成绩。谢绝现役足球运动员参加本届比赛。
(二)报名办法:每队可报领队(或教练员)1人、运动员12名,领队、教练可兼运动员。
(三)本次比赛只接受16支队报名。报满或逾期均不再受理。每队报名费:0元,纪律保证金1000元。如无弃权、罢赛、斗殴等现象,赛后保证金如数退还。
(四)比赛经营
1、主办方经营:比赛的冠名,赛场内外广告,媒体宣传,赛事标识等。
2、球队经营:球队的冠名,球衣胸前背后广告等球队自身拥有的资源由球队自主经营。
3、其他经营:其他可能开发和经营的项目,除另有协议外,统一由大赛组委会经营。
(五)比赛费用:
1、大赛组委会承担下列费用;比赛整体组织运营费用、比赛管理人员、裁判员、比赛监督等费用、其他应由大赛组委会承担的费用。
2、球队承担下列费用:报名费、保险,场地费(AA制,本场参赛队伍各承担一半费用)、交通费用自理。
(六)报名电话:13878812882
联系人:林志伟
(七)报名地点:南宁市足球协会 南宁市润华足球俱乐部
(八)报名截止时间: 2016 年 10 月 8 日
四、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纪律规定和中国足协执行的五人足球比赛有关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单循环积分赛制。
五、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中国足协《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全场比赛为60分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比赛使用4号球。
(三)任何一个队比赛中,场上不足3人时(不含3人),比赛终止,判该队弃权,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计,超过开赛时间20分钟未到场的队,视为弃权,并按有关条款和规定处理、处罚。
(四)比赛中换人不限,换下的球员可再上场(在换人区先下后上)
(五)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的红、黄牌规定如下: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六)如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球队,取消比赛成绩。对比赛有异议或检举揭发他队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其它严重违反本规程条款的,要在该轮比赛结束12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或申诉书并交200元申诉费(如胜诉如数退还),逾期不予受理。
(七)每队必须备有两套(深、浅色各一套)比赛服装,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号码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守门员比赛服装颜色必须与其他队员的服装颜色有明显区分;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分的袖标;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款式必须全队一致,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八)参赛运动员比赛用鞋必须是:皮面碎胶钉或布面胶钉,不许穿皮面长钉和戴护腿板。
(九)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更改比赛日期,由比赛主办方做出决定。
(十)比赛期间各队名称、比赛照片(图片)、肖像等权益由主办方和比赛队共享,也可单独使用。
六、其它注意事宜:
(一)各参赛队员在比赛期间的一切意外伤害由所在参赛队自行负责(包括往返途中安全责任),并不得追究主办、承办单位的任何责任。
(二)各参赛队的往返交通、食宿、医疗费用自理;各参赛队自行购买人身保险。
(三)各参赛队须认真宣讲、贯彻本章程,在同意遵守本章程的前提下,参加本次比赛。
七、奖项设置及奖金和奖品明细:
本次比赛奖励前四名,并设金靴奖、金手套奖、最佳裁判员奖。奖品分别是奖杯、奖金。
冠 军: 奖金 20000元、奖杯、
亚 军: 奖金 10000元、奖杯、
季 军: 奖金 6000元、奖杯、
殿 军: 奖金 4000元、奖杯、
金靴奖: 奖金 1000元、奖杯、
金手套奖: 奖金 1000元、奖杯、
最佳裁判员奖二名: 奖金 1000元、奖杯、
八、保证金的有关规定:
(一)比赛中出现斗殴情况,双方保证金全部扣除并取消本场比赛参赛资格,斗殴队伍教练、领队无法及时劝阻,情节严重或造成伤害事故,除取消本队全部赛事成绩外,并取消本队全体队员下一年官方组办的所有赛事参赛资格,造成伤害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开幕式、闭幕式由主办方通知各队全部队员参加。获奖队伍及个人如未经主办方同意,不参加颁奖仪式被视为自动弃权,组委会将拒绝颁发奖金和奖品。
(三)有弃权、罢赛、斗殴等情况之一者,1000元保证金全部扣除。
九、裁判员由南宁市足协选派。
十、本次比赛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