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我大队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县城区主要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口
扁鹊大道与G107国道路口、胜利路与中兴大街路口、扁鹊大道与幸福大街路口、胜利路与平安大街路口、扁鹊大道与平安大街路口、康庄路与平安大街路口、康庄路与中兴大街路口,以上7个路口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内丘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20日
关于启用电子警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规定,我大队决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对县城区主要路口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抓拍路口
扁鹊大道与G107国道路口、胜利路与中兴大街路口、扁鹊大道与幸福大街路口、胜利路与平安大街路口、扁鹊大道与平安大街路口、康庄路与平安大街路口、康庄路与中兴大街路口,以上7个路口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二、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电子警察抓拍范围: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电子监控记录,凡在上述路口、路段有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内丘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