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先生沫若”从欧洲进口来的、一口咬定的并被写在中国历史教科书上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划分,纯属不学无术的胡说八道。
先秦时代社会的主体是“国人”,专指城市平民。比如开店铺的,卖早点的,唱小曲的,还有服务行业的,比如剃头看病收垃圾的,以及手工艺者,金匠琐匠漆匠青铜匠轧衣服匠,烧陶、冶铜的等等,都住在城里。
国人的力量和意志是很能反映到上层建筑中去的,国人行动起来可以影响政界要人的升迁调派。最尖锐的例子是周厉王时候的“国人暴动”,孔老夫子的先祖孔父嘉也是战败后被宋国的国人逼死,后人才逃到鲁国的。同一时期,欧亚大陆西端的古希腊城邦则是更彻底的民主共和制——有所谓四百人会议、五百人会议、群众陪审团制度,比我们春秋时代的国人参政更正规。
相对国人而言,城外的人叫“野人”,或者叫“庶人”。“野人”不是茹毛饮血的人,他们有劳动工具和庐舍,“庶民经于千亩”,即是他们的劳动写照,这些农田从业人员在族长布署下合族协作,上千人在井田上进行集体劳动,场面非常壮观。他们把“井”字中间那块公田的收获,上缴公室(国君一族),其余都留自己合族吃用。这些宗族农人干活也不用监工,有人身自由,不被买卖。他们经常编歌挖苦政府(诗经里有大量这样的诗歌),还抓了一把泥土喂给后来的晋公子重耳吃,对贵族阶级根本没什么敬畏,胆子大得很。总之,他们根本不是奴隶。这些“野人”是没有什么政治地位的,连当兵的权利都轮不到。当时的战车兵资格垄断在骄傲的大家族和士人手中,类似西方的骑士,打仗是他们的荣誉。而战车下边的步兵由国人充当,当兵是城里人的特权。野人没什么机会打仗的,至于少量奴隶,只能随军做些杂役,更上不了台面。
占人口大多数的农田从业者不是奴隶,那么剩余的奴隶,其实就不多了,只有战俘、罪犯及其家属、卖身偿债者三类。在周朝战争并不多,战俘也少。而商朝的战争记载虽然多,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祭祀上的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开矿、建筑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
所谓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划分对于中国来说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要说封建社会,大周朝倒是诸侯封建制。要说奴隶社会,从汉朝到大清朝,一样把战俘、罪犯家属、卖身偿债者派做官府或私家的奴隶,叫“奴婢”或“家奴“,杀了的话,不用偿命,和被郭老先生划为奴隶社会的先秦时代也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别再奴隶主奴隶主的叫了,这个词在中国就没出现过。
西方的奴隶制度是一种生产效率非常低下的社会制度,对于本文来说不是一个必须历经的历史阶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夏城由于有猪角这个金手指的存在,生产力飞升,正处于氏族公有制向家庭私有制的转变,但这一过程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目前猪角在人口基数不过万的夏城搞全脱产的职业兵制度其实是非常不现实的,还是应该弄个全民皆兵兼半脱产类似府兵制或屯田制更合适一些。在古代无论中西方,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军队战斗力都最强的,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在夏城这个地方,地广人稀,完全可以为实现这种兵制提供经济基础。
只要通过考核,取得参军的资格并同时取得国人的待遇。同时还可以授田若干亩(只授使用权,所有权在城邑手中,如有犯禁可收回),在服役期可以取得税收上的优惠,出战另有战利品的激励。城市手工业和矿业以官办的雇佣制为主,战俘奴隶啥的做为补充。农夫对于城邑者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他们是最好的兵源,同时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了统治者可以取得最小的统治成本。
先秦时代社会的主体是“国人”,专指城市平民。比如开店铺的,卖早点的,唱小曲的,还有服务行业的,比如剃头看病收垃圾的,以及手工艺者,金匠琐匠漆匠青铜匠轧衣服匠,烧陶、冶铜的等等,都住在城里。
国人的力量和意志是很能反映到上层建筑中去的,国人行动起来可以影响政界要人的升迁调派。最尖锐的例子是周厉王时候的“国人暴动”,孔老夫子的先祖孔父嘉也是战败后被宋国的国人逼死,后人才逃到鲁国的。同一时期,欧亚大陆西端的古希腊城邦则是更彻底的民主共和制——有所谓四百人会议、五百人会议、群众陪审团制度,比我们春秋时代的国人参政更正规。
相对国人而言,城外的人叫“野人”,或者叫“庶人”。“野人”不是茹毛饮血的人,他们有劳动工具和庐舍,“庶民经于千亩”,即是他们的劳动写照,这些农田从业人员在族长布署下合族协作,上千人在井田上进行集体劳动,场面非常壮观。他们把“井”字中间那块公田的收获,上缴公室(国君一族),其余都留自己合族吃用。这些宗族农人干活也不用监工,有人身自由,不被买卖。他们经常编歌挖苦政府(诗经里有大量这样的诗歌),还抓了一把泥土喂给后来的晋公子重耳吃,对贵族阶级根本没什么敬畏,胆子大得很。总之,他们根本不是奴隶。这些“野人”是没有什么政治地位的,连当兵的权利都轮不到。当时的战车兵资格垄断在骄傲的大家族和士人手中,类似西方的骑士,打仗是他们的荣誉。而战车下边的步兵由国人充当,当兵是城里人的特权。野人没什么机会打仗的,至于少量奴隶,只能随军做些杂役,更上不了台面。
占人口大多数的农田从业者不是奴隶,那么剩余的奴隶,其实就不多了,只有战俘、罪犯及其家属、卖身偿债者三类。在周朝战争并不多,战俘也少。而商朝的战争记载虽然多,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祭祀上的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开矿、建筑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
所谓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划分对于中国来说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要说封建社会,大周朝倒是诸侯封建制。要说奴隶社会,从汉朝到大清朝,一样把战俘、罪犯家属、卖身偿债者派做官府或私家的奴隶,叫“奴婢”或“家奴“,杀了的话,不用偿命,和被郭老先生划为奴隶社会的先秦时代也没有什么不同。
所以,别再奴隶主奴隶主的叫了,这个词在中国就没出现过。
西方的奴隶制度是一种生产效率非常低下的社会制度,对于本文来说不是一个必须历经的历史阶段。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夏城由于有猪角这个金手指的存在,生产力飞升,正处于氏族公有制向家庭私有制的转变,但这一过程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目前猪角在人口基数不过万的夏城搞全脱产的职业兵制度其实是非常不现实的,还是应该弄个全民皆兵兼半脱产类似府兵制或屯田制更合适一些。在古代无论中西方,以自耕农为主体的军队战斗力都最强的,正所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在夏城这个地方,地广人稀,完全可以为实现这种兵制提供经济基础。
只要通过考核,取得参军的资格并同时取得国人的待遇。同时还可以授田若干亩(只授使用权,所有权在城邑手中,如有犯禁可收回),在服役期可以取得税收上的优惠,出战另有战利品的激励。城市手工业和矿业以官办的雇佣制为主,战俘奴隶啥的做为补充。农夫对于城邑者才是最宝贵的财富,他们是最好的兵源,同时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关系决定了统治者可以取得最小的统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