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列入“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开展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试点,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和鼓励高校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重点领域大胆改革创新,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加强“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建设。主要面向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建设大学,主要包括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按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两类部署建设,分别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择优建设。
(三)实施“四项计划、一个战略”,支撑“双一流”建设。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计划、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科技创新能力跃升计划及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助推“双一流”建设。健全共建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所在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投入。“双一流”建设计划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第一个建设周期省财政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年度概算16亿元,“十三五”期间概算80亿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在列入“一流大学”建设的高校开展扩大和落实办学自主权试点,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支持和鼓励高校在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的重点领域大胆改革创新,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瞄准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加强“双一流”建设。一流大学建设。主要面向部属高校和省属高水平建设大学,主要包括厦门大学、华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按高峰学科和高原学科两类部署建设,分别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中择优建设。
(三)实施“四项计划、一个战略”,支撑“双一流”建设。实施高端人才集聚计划、人才培养提升计划、科技创新能力跃升计划及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实施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为“双一流”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
(四)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助推“双一流”建设。健全共建机制,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所在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大对共建高校专项资金投入。“双一流”建设计划列入省“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项目,第一个建设周期省财政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年度概算16亿元,“十三五”期间概算8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