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要求事项:
(一)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范围内建设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图书销售及与其他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其中:300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经营,不得进行销售。
(二)竞得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公司、其所在控股集团公司的其他控股公司在土地成交后3日内,提供其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投入经营的图书城不少于3个、且每个图书城的持有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报送到县国土资源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竞得人须在规划地块范围内建设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商业街区,商业业态需依托皖北风情全面深入挖掘利辛历史特色文化,打造集地方文化展示、文化互动体验、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慢生活街区”。
(四)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同步建设一条南北通透,红线宽度不低于15米,对外开放的道路,道路建设标准须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
(一)竞得人须在出让地块范围内建设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图书销售及与其他相关的文化产业项目。其中:3000平方米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经营,不得进行销售。
(二)竞得人或其所在控股集团公司、其所在控股集团公司的其他控股公司在土地成交后3日内,提供其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独立产权投入经营的图书城不少于3个、且每个图书城的持有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平方米的房产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报送到县国土资源局,否则,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三)竞得人须在规划地块范围内建设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商业街区,商业业态需依托皖北风情全面深入挖掘利辛历史特色文化,打造集地方文化展示、文化互动体验、特色餐饮、休闲娱乐为主要功能的“慢生活街区”。
(四)竞得人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要求,在出让土地范围内,同步建设一条南北通透,红线宽度不低于15米,对外开放的道路,道路建设标准须符合建设主管部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