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新闻网讯 缙云县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地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专门制定下发了地名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在做好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清理整治居民区、大型建筑物、街巷、道路、桥梁等地名中存在的“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营造规范有序的地名环境。 据悉,缙云县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整顿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7年6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普查摸底、清理整改、健全制度、总结验收五阶段。其中,清理整改工作原则上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缙云县此次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清理整顿将从三方面入手:一是成立专家组。成立了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旅委、县志办等单位热爱地名工作、熟悉缙云县历史、有深厚文化底蕴的地名专家、学者组成缙云县地名命名(更名)专家小组。对全县的无名路、新建楼盘、公园等进行命名,对城区的道路、住宅小区名称进行规范,使全县的地名命名、更名更富有文化内涵,体现缙云深厚的文化底蕴,从而提高缙云地名命名档次。二是以规范命名。严格大道、街、路、巷、弄”通名的使用规范;住宅区和商务楼盘的通名使用规范;其他公共设施的命名作明确规定,从源头上遏制不标准地名的出现。重点从地名命名与更名的原则、地名命名与更名的申报与审批、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标准地名的使用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加强规范。三是做好整治。将着力纠正和规范不符合地名命名原则的各类地名、对“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进行更名;对有地无名的,要及时进行命名;对一地多名的,要确定一个标准地名;对多地重名的,要通过更名等手段解决重名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命名、更名的,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补办命名更名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