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驾校排名将向社会公开 学员可根据排名选驾校 本报记者从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新疆出台《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办法》(下简称《办法》),各地驾培机构排名将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公开排名办法》于今年8月1日正式印发执行,是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为进一步推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改革,提升驾驶人培训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 考核实行百分制,3个月一周期。第一次排名考核将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执行,届时,学车的学员可以针对学习情况给驾校打分。第一次排名的最终结果将在2017年1月15日前予以公布。 驾驶人培训机构培训质量排名结果将与驾培机构培训能力、新增教学车辆及行业竞赛、考察、试点等工作挂钩,目的是倒逼驾培机构保证培训学时,提升服务态度,提高培训质量。季度排名前3位的驾培机构,行业竞赛、考察、试点工作优先考虑。年度排名靠前的驾培机构,可优先新增教学车辆。排名后3位的驾培机构将会相应地核减其培训能力。 每一季度的排名结果将在机构网站、公示栏、驾培机构(报名点)、驾驶人考试场公布。准备学车的学员可以通过排名选择教学质量优质的驾驶培训机构去学习。 怎么考核快看看———— 考核内容: 驾培机构教学质量、驾培机构信誉考核、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教练员信誉考核、学员评价、考试合格率。 考核指标: 驾培机构考核指标包括:是否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培训学时教学,是否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是否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是否在学员考试过程中出现舞弊等不良行为,投诉率、教学过程中及取得驾驶资格后发生交通责任事故情况,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排名情况。 教练员考核指标包括: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服务质量、培训过程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投诉率情况。 排名结果: 教练员因教学质量原因被投诉,停教上岗前驾培机构应重新考核,符合上岗要求方能上岗;重新上岗仍然得不到学员认可,建议调离教练员岗位。 驾培机构负责人或教练员因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谋取其他利益等不良行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针对屡犯的教练员应停教限期整改,情节恶劣的列入黑名单直至清理出教练员队伍。 驾培机构及其教练员未按照教学大纲教学进行培训的行为应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其经营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