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房地产管理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办法》,其中规定8月1日起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5万元开始施行。
《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补贴办法》全文
第一条 为支持和鼓励本市农村居民进城购房,根据《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莱政办发〔2016〕12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是指符合条件的本市农村居民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以内购买首套住房(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住房,别墅、商业及办公用房、保障房除外)的,给予每户5万元购房补贴。
第三条 购房补贴以“购房券”形式发放,每张“购房券”抵5万元,符合条件的农民购房时用于充抵房价款。

“莱芜市农民进城购房券”样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