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是英语国家的法律用语,原意是指出版商利用作品和进行复制的权利。
英国版权法规定:
版权专指财产权。
包括出版者的制版权和版本权,而不含人身权。后来1988年修订后,增补了作者的精神权利。
在我国,
版权就是出版权,专指出版商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享有的权利,反映的是作者和出版商利用作品的权利,里面包含作者出版自己作品的权利和出版商利用作品的权利,通常由著作权人将其出版权授与出版商而取得,所以,也称授权使用出版权。
只有出版商和著作权人依法订立了作品授权合同与出版合同,作者的作品才获有版权。
也就是说,作者创造作品一经完成,只是取得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还并不存在版权。
英国版权法规定:
版权专指财产权。
包括出版者的制版权和版本权,而不含人身权。后来1988年修订后,增补了作者的精神权利。
在我国,
版权就是出版权,专指出版商对其出版的图书,报刊享有的权利,反映的是作者和出版商利用作品的权利,里面包含作者出版自己作品的权利和出版商利用作品的权利,通常由著作权人将其出版权授与出版商而取得,所以,也称授权使用出版权。
只有出版商和著作权人依法订立了作品授权合同与出版合同,作者的作品才获有版权。
也就是说,作者创造作品一经完成,只是取得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还并不存在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