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子酒后与民警开房坠楼受伤 警方:不予立案 3月16日晚,湖北咸宁女子王柠(化名)酒后和咸宁通山县东城派出所民警吴某来到酒店,吴某付钱开了一间大床房。当晚,王柠从三楼与四楼间楼梯窗户坠落,多处骨折。在苏醒后王柠称,当晚吴某趁自己醉酒“强迫与其发生性行为”,把她抱到窗户上欲脱下她衣服,她在反抗中坠楼。吴某同事谭姓民警表示,当晚与吴某在一起,是王柠主动要求吴某送其回家,“她当时喝醉,缠着吴某不放”。他还称,吴称只是送王柠入住,打算安顿好后就离开,并不知道她从楼梯间坠落。6日,通山县公安局林姓副局长表示,经调查,吴某不具备作案动机和时间。根据酒店走廊监控,两人在进入酒店的16分钟左右,即约22点12分,王柠坠楼,而当时,吴某并不在场。该案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建议走民事诉讼程序。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