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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221.*

     “玛莎,你现在还喜欢贝姆特吧?”轩风柔声道。玛莎摇摇头:“不,我和约翰——医生好了,但首领永远是我心里最喜欢的人,改变我一生的人。”
     “我真搞不懂,你们每个都喜欢贝姆特,却又喜欢上别人,定定心心爱他不好吗?还是他拒绝了你们?”
     听完几个人的故事,发现结局都和玛莎一样,轩风困惑地皱起眉,很为贝姆特不平:帮助了这么多女孩,结果连一个也不要他,都跑去另结新欢。
     众人笑起来,似乎早就料到她的问题。
     “不,我们没有向他告白。”
     “为什么呢?”
     “这个,该怎么说呢。”众人露出苦恼的表情,“一方面是觉得告白也会被拒绝,另一方面……”轩风打断:“还没告白过,怎么知道一定会被拒绝?”
     “女人的直觉!”众人异口同声。轩风一脸难以理解。玛莎微微一笑:“轩风和首领两情相悦,所以大概没发觉。首领和女性交谈时,经常会用担心的眼光观察对方,一发现有爱慕之色,就马上飞也似地逃走,从此再不见你一面。”
     “他干嘛这样?”回想起贝姆特确有如斯表现,轩风大惑不解。另一个少女笑道:“因为首领是战士,战士的生命是没有保障的。”轩风恍然大悟。
     “利克,我男朋友也是这样。他说战士只适合跟杀戮为伍,随时随地有可能掉脑袋的人,没有资格给所爱的人承诺,所以至今不肯接受我。”
     “而且首领是战士中的战士。”玛莎叹道,“其他战士还有休息和死亡的权力,他却连这两项权力也没有,因为他一垮,大家就会跟着完蛋,所以他不能爱人,也不能休息,得永远飞翔,不然体内的刀就会变锈变钝。”
     轩风黯然无语,良久才道:“这是…隐捷敏亚男子的生存方式吗?”
     太悲哀了。
     众人笑道:“是啊,而女人的生活方式有两个,一是伴随心爱的男人共同战斗,二是营造一个让他偶尔休息、放松的家园,生养一群和他们的父亲一样了不起的儿子或和他们的母亲一样坚强勇敢的女儿。”
     “是吗?”轩风也情不自禁地笑了,内心的感伤消散不少。虽然隐捷敏亚的男子有着那样悲哀的宿命,但他们却拥有最棒的另一半,也算是种补偿了。但是……她神情一黯,想起那个连这种补偿也无法拥有的青年。
     “轩风,你呢?你想选哪种?”
     “呃,我啊……”轩风回过神,嗫嚅道,“我还没想好,不过我比较喜欢第二种。”
     “这样啊,原来你是居家型的,我们看你那么努力地练剑,还以为你会选第一种。”众人都很惊讶。轩风毫不犹豫地道:“我学剑是为了保护自己。”
     “好样的!隐捷敏亚的女人就算不能保护伴侣,也绝不拖累他。”玛莎真诚地鼓励,“加油哦,轩风!有朝一日,成为能和首领并肩站在沙场上的女性!”轩风动动唇,终是咽下到嘴边的解释,点点头,随即想起一事:“对了,你们刚刚说不告白还有个原因吧?”众人不好意思地看看彼此,道:“是不敢。”
     “啊?”她没听错吧?不敢?
     “贝姆特又不是三头六臂,你们干嘛不敢跟他告白?”
     玛莎苦笑了一下:“不是不敢告白,是…没有勇气抓住他。”余人接口:“轩风,首领是大家的,没有任何人能独占,我们是这么想。”
     “我不懂。”轩风皱眉,“我要是爱上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也会抓住他。”
     “所以你才抓住他了啊。”玛莎深深叹息,“可是我们没有这个勇气,不,每个隐捷敏亚的女人都没有这个勇气,因为我们了解首领对隐捷敏亚实在太重要了,我们不敢用名为‘爱’的枷锁束缚他,使他分心,放下城主的责任,也没有自信和他并肩作战。”
     “贝姆特…真是这么好的城主?”轩风难以置信,尽管她曾当面夸贝姆特是个好城主,但其中有百分之八十是恭维;而且那个青年每天除了例行的巡逻,就是骑马、练剑、放鹰、爬到树上睡觉、和凯渥鲁夫喝茶下棋,过着这种说好听点叫悠闲,说难听点叫摸鱼的日子,哪里有半分城主的样子?
     众人笑了:“轩风,隐捷敏亚和别的城市不同,我们需要的是有‘心’的城主,而非有‘行’的城主。”轩风有所领会:“心是指,身为统治者的自觉吗?”
     “没错。”
     “可是,光有自觉怎么够,要是没有相称的实力——而且为百姓着想的并不是只有贝姆特一个吧?”轩风追问。她不是置疑贝姆特身为城主的资格,只是纯粹的好奇。一个圆脸蛋的少女开口道:“轩风,我哥哥曾是上上代城主。”
     “?”


814楼2009-04-30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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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他是个非常善良的人,对每个人都非常温柔。他的愿望是让全城的人吃饱穿暖,所以他离开家乡,加入一支佣兵团,角逐城主的位子。后来,他真的当上城主了,却变成另一个人,一个我和爸爸妈妈完全不认识的人。凶残、嗜杀、贪婪、好色,简直就像魔鬼一样!他回来那天,全村的人都高兴地跑去迎接,我们高兴的不是他带着离开时约定的粮食和水回来,而是他活着回来了。可是哥哥…不,那个魔鬼回来后的第一件事是叫他的手下把年轻的妇女拉出来凌辱,然后把老人小孩和所有反抗的人杀了,其中包括我爸爸,他的亲生父亲。”
         “绿。”众人安慰地拍拍她,脸上却无半分诧异。轩风却惊骇得脸都白了:“怎、怎么会这样?你哥哥…他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绿笑了,笑得很苦:“因为他参加城主的角逐,因为他走上了那条修罗道。”轩风仍是不解。另一名少女解释道:“轩风,在隐捷敏亚,有句名言是这么说的:‘非无良知者,不能为王’。意思是只有没了良知,没了心的人,才能当上城主。”
         “咦!可是贝姆特——”


    815楼2009-04-3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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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你买化妆品的目的,不会就是遮掉那两个黑眼圈吧?”
           “闭嘴!”
           贝姆特叹了口气:“够了,我把这个月的薪水预支给你,别干了。”轩风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要!薪水有薪水的用处!而且我已经做掉一半了,你别小瞧我!”
           “我没小瞧你,你做得很好也很认真,只是这样下去,我怕你会累死,凯渥鲁夫已经在怪我虐待你了。”贝姆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地道。轩风斜睨他:“我若现在退出,是不是只能拿到一成报酬?”
           “这个…自然,但应该也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轩风掰手指,“我要买衣服、鞋子、袜子、内衣、粉底、唇红、指甲油、护手霜、防晒膏、爽肤水、眉笔、眼彩……行不啷当这么多东西,没五个银币怎么够!这次若不一次买齐,下次放假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贝姆特听得眼冒金星,当他回过神时,少女的身影已从食堂消失,又窝回宿舍埋首加班去了。忍不住叹了口长气,青年也起身离开了餐厅。
           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喂!”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轩风觉得快昏倒了。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存心浪费!”轩风被他说得大动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玛莎她们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轩风满脸通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垂下眼,自嘲一笑,“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有男人的赞美就没法过日子。”贝姆特皱眉道:“你现在这样就很漂亮了。”
           “呵呵,贝姆特,你的恭维真生疏,一听就知道没泡过马子。”
           “我是没和女性交往过。”贝姆特有点不高兴地道,“难道你就交过男朋友了?”轩风笑眯眼:“没·错,我是交过男朋友,而且是交过很多很多。”
      


      818楼2009-04-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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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你真花心。”
             “不,我不是花心,是无心。”少女一手支颊,笑容璀璨,“我与男人交往只为汲取赞美和物质享受,从不投注感情进去,所以我一点也不花心。”
             “你在找你的心吗?”
             “……”轩风的表情僵了一下,许久,才缓缓启口,“你怎么知道?”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听就知道了,你说你无心,又和许多男人交往,那不是找心是什么?”轩风呆了半晌,按住额角,喃喃道:“你…真是个会抓重点的男人。”
             “你才是奇怪的女人。”青年探出身,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做这种无聊的事?你的心不就在你的胸腔里吗?何需寻找?还是…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少女笑了:“嗯,我是被迷惑了,被叫作爱情的东西。”
             贝姆特皱眉:“你看起来不像那么浪漫的女人。”轩风笑得更深了:“那我看起来像什么?市侩的女人?虚荣的女人?”
             “不。”贝姆特没查觉对方是在捉弄自己,认真思忖,“你……看起来比较像彷徨的小孩子,我是这么觉得。”轩风收起笑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笑起来,只是笑容比先前多了些什么:“贝姆特,你呢,真的是一点泡马子的经验也没有,好嫩好嫩啊。”
             年轻的城主全身发抖,好容易忍住咆哮的冲动,咬牙道:“我是说我没泡过马子。”他现在觉得眼前的少女的确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难以理解!
             轩风凝视对方,青年灰色的双眸在星光下宛如真正的纯银,闪烁着澄净的光芒,通透明朗,这是双容纳了海与天的眼,又不乏锐气和坚毅,充满让人心服神仰的英睿昂扬。
             一股奇妙的预感涌上少女的心头:她似乎,会被这个男子吸引,然后沉伦。
             摇摇头甩去让她吓了一跳的胡思乱想,轩风再度绽开好整以瑕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没泡过马子也该有点常识,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可恶!是哪个女人敢抢先?玛莎?还是绿?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差点抱头呻吟,好容易忍住,妥协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送我一套衣服,记住,是时下最流行的衣服。” 贝姆特耐着性子好言拒绝:“我没有女人的衣服。”轩风扔给他一个大白眼:“傻子!没有,你不会买啊!”贝姆特终于忍不住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买衣服!”
        


        819楼2009-04-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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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就凭我是伊莉娜的好朋友,就凭我辈份比你大。”轩风抬起下巴,狐假虎威。
               “……”贝姆特气得七窍生烟,只觉眼前的女孩简直是不可理喻,一点不复平日精灵慧黠的模样,还是这才是她的本性?想到这里,他直觉不对,凝神端详那张秀美端庄的小脸,对上一双漂亮的棕黑色眸子,其中有狡黠、有顽皮、有悲伤、有自嘲、有迷茫、有等待——唯独没有浮华。一瞬间,青年觉得这双眼好像坚果,一颗等着人敲开它的坚果。
               “轩风,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当查觉时,他已脱口而出自己也为之一愣的问题。
               少女收起笑意,眸底的神彩却陡然亮起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贝姆特摇头,他只是直觉她并不快乐,并不想笑,还有不想要新衣服、新裙子,她真正想要的是…是……是什么呢?
               轩风有少许失望,随即释然。因为,眼前的男子是与她不同世界的人。不是物理世界,是精神世界。他是鹰,她是雀;他沉稳,她放荡;他实诚,她轻佻;他展望未来,她游戏人间;他是张白纸,她却是张糖纸——自己亲手染花的糖纸。
               他是她等了好久好久的人,从那一天,她扔掉了真心的那天起就一直等待的人。
               所以,即使他只是叩响而没有打开她的心门,她还是愿意为他而开。
               “我想要的只有一句话。”她笑了,笑靥如风,“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哈哈哈!又不是你,你这么紧张干嘛!”轩风放怀大笑,良久才收住,转为温柔的浅笑,“是我爸爸啦,他欠我这三个字和一笔赡养费,不过已经不要紧了,你让我原谅了他也原谅了男人。”瞥见青年一脸茫然,想起隐捷敏亚是零离婚率的城市,不禁又扑哧一笑:“没关系,你不用理解我说的话。”
               我也理解不了。贝姆特心道,突然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那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废话,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隐捷敏亚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玛莎她们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轩风的眉毛抽动了一下,觉得青年将玛莎的名字叫得好溜好刺耳。
               “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假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有点害羞地转过去,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背后被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那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820楼2009-04-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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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我不可以听吗?”少女抬起头,眉心微蹙。青年回她一个微笑:“不是不可以,是不适合。”
                 轩风松了口气,随即,浓浓的阴云堆上她的眉宇,不止为贝姆特那句没头没脑的话,还有他灰色的斗篷,这次竟不给她鹰扬的感觉,反而像要和地面的影子融为一体似的,沉沉地拖曳着,直到青年跨出门栏,消失在阳光里,这种感觉才烟消云散,令情不自禁站起的少女放下紧张的情绪。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超越好奇的在意。
                 ******
                 “休得斯的目的很明确,逼我出面。”
                 贝姆特注视摊在桌上的地图,眼神沉冷,“莱拉只是第一个,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凯渥鲁夫铿然道:“我这就派人通知他,不,是所有人!”
                 “他下手的对象不是我们,是村民。”
                 “怎么会……那莱拉?”
                 “只是警告信,不然休得斯哪会留她活口。”贝姆特食指点在地图上,“他很清楚以他的实力终究不能和我们硬碰硬,所以就用游击战,而民众就是他的盾牌和补给站,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杀来泄恨……”
                 “太可恶了!”凯渥鲁夫忍不住叫起来。
                 青年充耳不闻地道:“我之所以说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是因为他最暴躁,只要在他的驻地烧掉个把村庄就能激他出来,然后设计埋伏,拔掉我一员大将。就算达留恩不出来,也很简单,只要一直杀杀杀,杀到我出面为止。”
                 凯渥鲁夫咬牙切齿,却想不出什么好对策。不过也不能怪他,这么无赖的战术,确实很难应付。
                 “最有效的法子,坚壁清野,饿死那帮家伙,但是这么做民众会抗议,不适用……”
                 “恕我插嘴,首领,没人会抗议。”
                 “闭嘴!”贝姆特一口驳回,无视凯渥鲁夫的笑容继续思考,“第二个方法,围剿。立刻把狼烟发下去,设置哨点(注:隐捷敏亚受地理所限村庄都很集中,加上骑兵速度快,才能实施这个战术)。只是这个法子一来费时;二来很伤兵力,休得斯的部下都不是泛泛之辈。第三个方法……”
                 “不行!”没等他说完,凯渥鲁夫就一口打断,“你绝不能和他单挑!绝不能!”
                 贝姆特有些无力地笑了:“凯渥鲁夫,我总是要出面的,不出面不行。你扪心自问,除了翔鹰和逆十字,你和其他人的队伍可是死亡佣兵团的对手?当然多对一例外。”
                 凯渥鲁夫不为所动:“我不是不同意你出面,而是不同意你和他单挑!首领,难道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休得斯说是说要亲手打倒你夺得城主之位,可哪次不是用卑鄙的手段设计你!”
                 “我也可以反过来设计他啊。”贝姆特幽幽吐出一句,眸光黝暗阴冷。凯渥鲁夫惊愕地瞪视他,随即给了他一拳:“首领!”
                 “啊……”青年惊出一身冷汗,呆了数秒,颓然坐下,一手捂脸,竭力抹去脑中惨酷的景象,颤声道,“我…我……”
                 “你这个样子,能跟他单挑吗?”
                 “……”
                 凯渥鲁夫一把按住他肩膀,前后摇晃,厉声道:“求你振作,首领!如果连你也变成休得斯那种人,我们就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可是——”贝姆特死命挣扎,激烈摇头的动作就像在抗拒某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男人就是我啊!他是我!是我的恨、我的怨、我的恐惧!是我的影子!不,他是我未来的样子……”凯渥鲁夫拼尽全力才钳住他,不忘回吼一句:“没这回事!”
            


            822楼2009-04-3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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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第三章 月魂与冰心(上)
              更新时间:2004-8-21 23:16:00 字数:20879
                   创世历1037年丰之月26日·北城埃特拉·下界王宫。
                   好容易将受到惊吓的妻子哄睡,伊维尔伦城主离开客房,独自走在华丽的大理石长廊上,直到遇见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东城满愿师拦在他面前,身后是一脸惴惴的红发侍卫。
                   “怎么了,冰宿?这么晚还不睡。”罗兰诧异地问,也有点焦急,因为他约了一个人见面。
                   茶发少女一言不发地抬起手。
                   “……”金发青年看看那只手,再想了想,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右手握拳放在她掌心,“握手。”
                   “你在干什么!又不是狗!”冰宿和艾德娜齐声吼道,后者还冲上来往他后脑勺扇了一巴掌,十足藐视主君的大无道行为。
                   “可是,突然跑出来,什么也不说就做出这种动作,我除了这么想还能怎么想?”罗兰揉揉脑后,表情委曲。
                   冰宿深吸一口气,强抑怒火,好言好语道:“我要那两个人的监视日志。”
                   “哪两个人?”
                   “中西两城的满愿师!”嗓门忍不住再次提高。
                   罗兰用无辜到极点的语气道:“你说那两个人?她们的日志我怎么会有,我又不是偷窥狂。”
                   “你一定要跟我装蒜到底吗!”冰宿眯眼,“今天在会场上,之前且不说,我因为太惊讶没注意,但那个黑发男生说‘我们俩还不想暴露身份’这句话时,我可没漏看你捂住你老婆耳朵的动作。你还眼睁睁看着他们逃跑,而不是一箭将那只大鸟射下来,这些都充份说明你早就知道他们的下落!掌握住他们的行踪!不,搞不好他们混进拍卖会也是你设计的。我不管你和那个肥商人有什么过节,但两个人是我同学,我有权知道你对他们有什么目的。”
                   “别担心,我对她们没有恶意。”罗兰拍拍她头顶,露出温和的笑容,“日志在宫里,你问艾德娜吧,我还有事,先失陪了。”
                   “你要去哪儿?”
                   “外面。”
                   艾德娜大吃一惊:“你一个人?不行!”罗兰笑了笑:“没事的,我很快就回来。”说着,他的手指仍情不自禁地耙梳少女的秀发,眷恋那柔软细滑的触感。
                   冰宿明丽的脸蛋浮起两片红霞,心跳也加快。她并不觉得受到轻薄,从青年温柔的举动传递来的是一股无意识的呵护情感,夹杂着欣赏和包容。
                   但另一个人就看不下去了:“你把冰宿当狗啊!这么摸啊摸的像什么样子!”
                   “反正我也当了她一回狗,就当扯平好了。”罗兰半真半假地道,摆摆手,绕过两人,继续朝前走去,黑色的身影不久就完全融入被夜色笼罩的长廊深处。
                   ******


              825楼2009-04-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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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米尔菲·东大街·绿冠鹤旅馆。
                     清脆的啪啪声和唰唰的翻页声回荡在室内,与屋外看守林立,剑拔弩张的气氛形成鲜明对比。
                     “呵呵,很悠闲嘛。”
                     听见身后传来的清冽嗓音,旅馆老板兼米尔菲城防官赫德·拿姆佩林停下拨打算盘的手,毫不意外地起立转身,单膝跪地,恭敬地道:“参见大人。”
                     罗兰脱下深黑色的斗篷兜帽,露出淡金色的短发和俊美无铸的脸庞,道:“起来吧。”赫德依言站起,不等对方发问就汇报道:“那五个人已经逃离米尔菲,进入秋雪隘口。”
                     “嗯,我不是来问你这件事的。有血魔在,追兵抓得到他们才怪。”罗兰瞥了眼桌上,笑道,“我是来通知你,赶快收拾行李,准备和我一起回伊维尔伦。”
                     “呃?”赫德一怔。
                     “怎么,你恋上这儿,不想走了?”罗兰调侃道。
                     “不不。”赫德慌忙摇头,“只是臣以为,没有这个必要,虽然这次因为拍卖会的事,臣势必引咎辞职,但只要等两个月,再稍微花点钱通通关系,臣又可以坐回老位子,继续为大人办事。”
                     “我没有叫你们都撤走,只叫你一个人收线。”
                     赫德愣了一下就会意:“您是担心北之贤者?”罗兰摇摇头:“赛雷尔·史汀的确不是傻瓜,但他也是个文明人,顶多派个把人监视你,不会对你怎么样,道格拉斯就不同了,他才不会管什么证据不证据,直接拧死你为他的老色友报仇再说。”
                     想起凶龙的为人,连拥有强韧心脏的间谍也禁不住打了个突。
                     “你的位子就让给夫利斯,暂时休息一段时间吧。”罗兰眼望对方,语声和蔼,“这些年辛苦你了,还害得你和亲人分离,抱歉。”赫德连连摇头,鼻子发酸:“不…能为大人效劳,是属下的荣幸。”
                     “呵,你变嘴甜了,在这里一定拍了许多马屁。”罗兰轻笑。赫德尴尬地道:“对不起,让您不快。”老部属都知道,罗兰讨厌奉承拍马仅次于铺张和约会。
                     “没什么的,我明白,在这里你不学着油嘴滑舌就爬不上去,倒是我欠你一句道歉,让你这位军人转职做弄臣。不过,回伊维尔伦后,可得努力改回来。”
                     “是!”
                     “那么我走了,你忙。”罗兰正要拉起兜帽,被对方唤住:“大人,请留步,属下有一事请示。”罗兰颌首,无言催促。赫德吞吞吐吐地道:“是这样的…前年我喜欢上一个女孩,是这里的招待,不知能否带她一起走?这个…她的背景绝没有问题……”
                     可是你不是已经结婚了?罗兰咽下到嘴边的质问,敛去眼底一缕不快,戴起兜帽,用和平日无二致的语调应许:“好吧。”
                     “谢大人!”
                     ******


                826楼2009-04-30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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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第二天早上·北城王宫。
                       “你昨晚上哪儿去了?”
                       “和朋友一起喝酒。”
                       “闻得出来,是什么朋友?”
                       “地痞流氓。”
                       “……你说什么?”
                       “确切的说,是[醉酒盟]的成员。啊,冰宿,告诉你个好消息,我已经被推选为醉酒盟的老大,还认识了好几个黑道帮派。我打算把他们带回伊维尔伦,编入军队。”
                       “艾德娜,再给他倒杯醒酒茶。”
                       “我已经倒好了。”
                       “喂!我说了很多遍,我没醉、没醉!为什么你们就是不相信!?”
                       “是是,你没醉——来,喝吧。”
                       “……”
                       天才果然是寂寞的!东城城主在心里感叹,含泪喝下第五杯醒酒茶。
                       ******


                  828楼2009-04-30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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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大人,其实还有许多法子使国…陛下堕落得更厉害。”法利恩暗褐色的眸子闪着冷酷的光芒,“比如让罗姆席德献计开设以人为赌注的角斗场;组织选美大赛;煽动贵族互相攀比,掀起建筑热;捏造长生不老药的药方,像处女的鲜血,孩童的脑髓之类。”
                         “嗯。”金发青年的微笑呈现奇妙的不透明感,一如他空洞的语调,“的确是好主意。”
                         法利恩凝视他,神情柔和下来:“大人,你,其实早就想到这些方法了吧?”
                         “……”
                         “只是你不忍心。”
                         罗兰微一苦笑,算是承认:“啊,我觉悟得还是不够彻底。”
                         “没这回事。”法利恩温言道,“你毕竟是受平民的恩惠长大的,做不到如此残酷是理所当然;而我不同,我的恩人只有你。”所以可以为你做尽一切恶事,而且毫不愧疚!
                         恩惠……吗?罗兰垂下眼,童年的记忆如走马观花在脑中一闪而过。
                         最初浮现的是那个总是看着窗外的女人;然后是义母温暖的手臂和笑容,责骂那个女人的无奈声音;邻居们心疼的眼神和谆谆的关怀;同龄孩子充满嫉妒的喝骂和总是伴随“野种”二字丢来的石块;刺入背心的匕首的灼痛;父亲的面容;分别那日的雨和泪;清脆的车辚声;马车里的姐妹将手放在他额上的温柔触感……
                         从那以后是飞快变幻的风景。纯朴的农庄,整齐的田野,未经修缮的小路,波光粼粼的鱼溏,热闹的城镇,时髦的都会,繁华的港口……但是无论到哪个地方,平民总是穿着破旧的衣裳,吃着简陋的食物,做着繁重的工作;也总是平民带着期盼高兴的笑容欢迎他们的到来,用诚挚的语气给予赞赏和鼓励。
                         他尤记得第一次上台表演时因为不习惯女生的衣服,踩着裙摆摔了个狗吃屎时,耳边响起的心痛呼声和一双由不认识的人伸出将他扶起的手臂;来到没钱娱乐的村庄,免费为衣不蔽体的村民表演歌舞,吟唱传说,和他们一起嚼着难以下咽的食物,在篝火旁笑谈的情景;还有将养不活的子女送来剧团的父母悲痛的泪水;义母为了不让他看见抱住他,但他还是从缝隙里看见税务官将交不出税的老农打断腿,把他的女儿拉走,前天还一脸害羞送花给他的小男孩大喊姐姐扑向那个少女,却被税务官推到墙上砸破后脑勺的景象……
                         忘了是从何时燃烧起的冰焰,也忘了是从何时蕴酿起的心愿——
                         抹去那些人脸上的悲伤,还予他们发自心底的笑靥。
                         就像他们看见他舞完一曲,情不自禁绽开的那种单纯而喜悦的笑容。
                         因此对夺去他们笑容的人感到憎恨。
                         那憎恨与日俱增,渐渐不再固定为“马修”,“索斯”这两个名词,而扩大为“所有的贵族”,“所有的王族”,并日渐深刻。时至今日,已成为纠缠灵魂的毒芽,和他的野心混在一起,再也分不出彼此。
                         但即使如此,也不能做为脱罪的借口。
                         因为他并非清高无欲。
                         而且在当初踏上这条不归路时,他就觉悟必须舍弃良心,甚至在必要时舍弃那些他想保护的人们,为了拯救更多的人。就像他为了和王室拉近关系,降低贵族的警惕心,曾和前宰相谢尔达一起暗中进行肮脏的奴隶交易,让数千少女身陷火坑,让数万壮丁卖身为奴,这是他无法逃避的罪责,也是他绝不允许自己逃避的罪责。
                         没错,伪善也罢,执着也罢,他就是不想舍弃那最后一丁点的良心。
                    


                    830楼2009-04-30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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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嗯?”罗兰回过神,朝心腹投以询问的视线。法利恩肃然道:“我已经拿到十一段的证明,要不要我马上去考贤者?”
                           众所周知艾斯嘉大陆目前只有赛雷尔一个贤者,他也是唯一一个十一段的法师。当然像神官维烈这种不出名的强者大有人在,但台面上,他还是最强的魔法师,也是北城人民仅次于银龙王最大的向心力,可想而知法利恩若摘得[贤者]的称号,对埃特拉人民的衿持势必是一大打击,相反对东城人民而言,就是一桩备受鼓舞,充满荣耀的喜事了。
                           罗兰一听就知道他在顾虑什么,微笑道:“没关系,想考就去考吧,米利亚坦没这么小气。”法利恩恭身道:“是。”
                           “不过,大贤者加卡德不是已经去世了吗?那还怎么考?”
                           “贤者考试的考题是固定的,主考官不过是摆样罢了。”知道主君不清楚魔法领域的事务,大神官详细解释,“而且也不是考上十一段就能当贤者,还要测试心灵纯洁度,白魔法的造诣,神学的知识等等。”
                           罗兰眼中浮起恶作剧的光芒:“哎呀,这下你不就糟了吗,第一和最后一个也罢了,表面功夫就能应付过去,但据我所知,你的黑咒术可是修炼得比白魔法精深多了。”法利恩绽开不亚于他的阴险笑容:“所以这段时间我在猛钻白魔法,现下已达到过关要求,而且是刚刚好。”
                           “你真是个模范考生。”
                           “谢大人夸奖。”
                           嗯,看来我这个弟弟彻底被我带坏了。罗兰反省了一下,随即关怀地问道:“那你最近一定拼得很厉害,要不要休息几天?”法利恩腼腆一笑:“不碍事的,大人,不用担心。”
                           仔细端详他确定是真的不碍事后,罗兰才陷入思索:“话说回来,史汀因为主持召唤仪式,等级降了一格,应该没这么快恢复。就是说,他现在不是你的对手。”
                           “没错。”法利恩自信地道,“所以大人今后只需抵防白银之谷。龙骑士我们有魔核光炮和羽族射手,完全可以压制住,就是仗难打了点……要是找到[真红火焰]就好了。”
                           用[水蓝之光]做动力源的魔核光炮威力虽然也很大,却只能条状攻击而无法广域发射,对行动敏捷的龙骑士不太有效,需要通过羽族战士用弓箭压制,但这样光炮的射程也会受到限制;而且箭矢对重武装的龙骑士威胁不大,除非是雷系的魔法箭,不过轻装备的羽族战士倒不必担心会被龙骑士逮到。
                           罗兰摇摇头:“不,我不打算正面挑战龙骑士。”法利恩大吃一惊:“为什么?”罗兰微笑道:“一,我不喜欢硬碰硬;二,硬碰硬损伤很大。”
                           “损伤很大?不至于吧!”
                           “至于,我原先也以为不至于,幸好拍卖会上米利亚坦得意地告诉我他从夏尔玛大陆高价引进一批能完全抵抗雷系魔法,半免疫其它魔法的抗魔护甲让每个龙骑士装备上,还打算在年内让他们的座骑也武装完毕。”
                           大神官默然。年轻的城主牵起一个嘲噱的笑容:“可怜的岳父,他以为那样做他的军队就是无敌的了。”法利恩一呆:“呃!不是吗?”
                           “当然不是。”罗兰用教导的口吻道,“法利恩,世上绝没有打不垮的队伍,正如同没有必胜的战役。再勇猛的战士,也可能死于一场小小的感冒;再庞大的军队,也能因一句谣言分崩离析;再坚硬的壁垒,也挡不住来自内部的破坏。这道理你也懂的。”
                           “你是说……”大神官眼睛一亮,“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罗兰露出嘉许的笑容:“不愧是我弟弟,一点就通。”他没有说出具体的战略,法利恩也不问。一旦确定基本方略,可以选择的战术多得是,将来他们可以慢慢商量——如果计策用得着魔法。大神官很清楚军务不在他的权限,也非他擅长。
                           “这么说,如今需要考虑的只有白银之谷了?”
                           然而,金发青年再次摇首,双眸浮起犀利的冰芒,一如他唇畔冷酷的讥笑。
                           “白银之谷,不足为虑。”
                           ******


                      832楼2009-04-30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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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一星期后,伊维尔伦城主一如即往加班到深夜,正打着哈欠要回寝宫睡觉,突觉空气中充满火烫的张力,连忙搭住剑柄,急速转身,果然,一个手持匕首的黑影从窗口跳进室内,不及扑上前,金发青年倒映在墙上的影子一跃而起,缠住他脖子,响起清脆的骨胳碎裂声。
                             看到这诡异的情景,罗兰非但没惊讶,反而绽开温馨的浅笑:“我说过很多遍你不用帮我料理这种宵小,巴哈姆斯。”
                             “可是他是龙族的宵小。”
                             出现在尸体旁的男子看似人类的二十一、二岁大,一头恰好盖住两耳的黑色短发,眼眸也是黑色的,瞳仁却闪烁着金色的光芒,而且呈橄榄状;他的容貌极为清美文秀;一身比罗兰更彻底的全黑装束,却穿得歪歪斜斜,松松垮垮的,与他脸上漫不经心的神情十分搭配;他的声音低沉中带着一抹磁性的慵懒,性感而撩人。
                             罗兰毫不意外:“道格拉斯终于还是忍不住了。”松开剑柄,他正要上前检查尸体,一只手臂拦住他的去路。
                             “衣服有剧毒?”罗兰立刻会意,“我也不能碰?”
                             黑龙王摇摇头,认真地道:“我不想你沾上尸臭。”罗兰按住额:“你又来了。要我跟你说多少遍,别再把我当小孩子保护,我已经是三十岁的大人了。”
                             “和我比起来仍然是小孩。”
                             “任何人类和你比起来都是奶娃。”罗兰放弃地叹了口气,挥挥手,“罢了,处理掉吧,想来也不可能有证据。”巴哈姆斯点点头,几乎在同时,那具尸体像陷入流沙般沉入自己的影子里,消失不见。
                             金发青年坐回桌后,开始沏茶。黑龙王坐在沙发上,两手托住腮帮,注视他自然流露优雅的一举一动,用担心的口吻道:“罗兰,我听到那个老头的故事了,你父亲不是存心抛弃你,那…那你会不会不要我这个义父了?”罗兰停下手,露出啼笑皆非的表情:“白痴。”
                             “白痴的意思是……不要?”
                             “要啦!笨龙!”罗兰受不了地大喊,递出汲满的茶杯,“喏!”巴哈姆斯高兴地接过,结果喝得太急,烫痛了舌头:“呜噗!”
                             见状,金发青年仰天翻了个白眼。
                             他这一生有两次彻底呆掉的经历。一次是三岁那年被这头笨龙死缠烂打认了干爹;另一次是十二岁时,被一群自称神明的家伙拉去填三缺一的空打麻将,还被压着头和他们搓土成香,结为义兄妹,让他小小年纪就大彻大悟——什么伟大的神诋,高贵的龙族,全是骗鬼的!比来比去还是人类最正经!(注:这两段经历在罗兰的回忆篇《黄金之章》里,但正文后面也会慢慢交待)
                             “要不要点心?”
                             “要!罗兰,我今天感到扎姆卡特的气息。”
                             罗兰愣了愣:“血龙王尚在人世?”巴哈姆斯一边嚼绿豆糕一边点头,“我也很惊讶,所以用远视魔法看了看,原来他在麦先家门口踢馆闹事,身边跟着四个人类。奇怪的是他的脸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睛好像也瞎了。”
                             “那四个人类,是不是一个长得很像男孩的黑发少女,一脸贪吃相的棕发剑士,一个面无表情的少年和一个红发的女佣兵?”
                             “对对,你怎么知道?”
                             “他们是血魔的童子军。”罗兰微笑着啜了口茶,“原来如此,难怪血魔强得那般离谱,魔界宰相和血龙王的融合体,想不强都难。”
                             巴哈姆斯愣了好半晌才想通前因后果,他没有好奇维烈和扎姆卡特为何变成一个人,平平淡淡就接受了这桩怪事,因为他自己的际遇也很离奇,换作从前的他,绝想不到有一天他会抛弃龙王的高傲,心甘情愿待在一个人类身边,照顾他,看着他成长,甚至与他共享生命。
                        


                        833楼2009-04-3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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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罗兰奇道:“巴哈姆斯,你们三首龙不是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好朋友,那干嘛不过去劝劝架,再聊会儿天,不要老是像小孩子似地粘着我。”
                               黑龙王又拿起一块绿豆糕塞进嘴里,咀嚼道:“我和麦先,扎姆卡特早就没什么好聊的了,过去是因为我们只有彼此,才整天在一起,现在我们都找到独属自己的宝物,当然就一拍两散。”
                               “血龙王和银龙王也有了干儿子和干女儿?”罗兰很惊讶。
                               “不,是有了情人和老婆。”
                               “……他们比你正常。”
                               “才不!”巴哈姆斯愤慨地跳起来,“一定要有平等的恋爱对象才叫正常?我就是不把你当恋人看,但我还是很喜欢很喜欢你,可以为你做任何事!这种感情有哪里比不上所谓的‘爱情’了?何况扎姆卡特那家伙还是个同性恋,我这个你口中的‘恋童癖’不比他好!?”
                               “好好,我知道我知道,你冷静点。”罗兰用安抚小狗的动作安抚暴走的义父,他现在知道三首龙除了银龙王全是心理变态,“我没说你不好,相反,我也很喜欢你。”这是实话,虽然他老骂这个义父是脑子塞满豆腐渣的笨龙,但二十七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假的;何况从三岁签订共生契约到十岁,巴哈姆斯一直住在他心里,后来也和他寸步不离,可说是全世界最了解他的人。
                               黑龙王转怒为喜,开心地蹭着他的手掌心,像头真正的大狗。
                               看到他的样子,金发青年也忍不住微微而笑,一向冰冷的蓝眸浮起罕见的温情。
                               “罗兰,你今年还是不回迷雾森林吗?”
                               “回去……做什么?”
                               “看望那头你亲自接生的小独角兽呗。”巴哈姆斯舔着十指的糕屑,“还有你师父,那票花痴神——对了,他们每年都会来你这里胡闹一晚,那就不用了;但莫西菲斯……”
                               “我已经不能接近莫西菲斯了。”
                               罗兰抽回手,沉沉叹息,“以前我每次打完猎,就算没沾到血,它也不肯靠近我,除非我把全身上下擦得一干二净,才能抱住它。这就是独角兽,全世界最纯洁的生物。而现在的我,即使洗得脱层皮,也去不掉渗入骨髓的肮脏和污秽,我不想它沾上血腥和尸臭,也不想被它用嫌恶陌生的眼光看待,所以不如不见。”
                               巴哈姆斯望着他掩不住的哀伤神情,叹了口气:“你是这么想的吗。”罗兰轻笑一声,瞅着他的黑眸:“巴哈姆斯,你是个傻爸爸,所以在你眼里,小孩永远是天真无邪,善良可爱的。”
                               “我不是这意思……”黑龙王烦恼地耙耙黑发,每次都是这样,每当他想劝眼前的人别把自己看得这么扁,罗兰总是一句话打发他,要么就充耳不闻,顽固得跟石头一样,坚持把自己定义为举世无匹的大恶魔。
                               其实,他真的是个很好的孩子,很好很好。
                               蓦地,罗兰站起身,道:“到院子里去吧,巴哈姆斯。”黑龙王眼睛一亮:“你肯去了!?”罗兰摇摇头,苦笑着取下挂在墙上的小提琴盒。
                               无星的夜晚,只有一轮华贵的冷月盛放在黑丝绒的托盘上。秋季的晚风干爽而清凉,掀起青年和月色一样柔和的金发和深黑色的斗篷。他身下是一头巨大的异形生物,有力的膜状翅膀,优雅的长尾,闪着金属光泽的漆黑鳞片,还有形象威猛的八首——与伊维尔伦城徽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正是巴哈姆斯的真身,八颈黑龙王。
                               “你真的不下去?”
                               从最大的龙首里传出不死心的问话。罗兰面无表情地答道:“一路上你已经问过无数遍了,老答复,来,下去点。”巴哈姆斯无奈,只好降低高度。
                          


                          834楼2009-04-3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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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随着目的地逐渐清晰,罗兰冰蓝色的眸子泛开怀念的波纹,那是座被雾气重重封锁的密林,即世人口中只进不出的迷雾森林,他曾待了五年的地方,也是他过得最安稳、最快乐的地方,他心中的圣域。
                                 伫立着苍凉古迹的湖泊;恩师开朗而温暖的笑靥,将他从仇恨的梦魇中拉出,洗涤心灵的澄净歌声和优美的琴音;老是和他争抢食物吃的笨龙义父;喜欢撒娇,有着纯洁寂寞眼神的小独角兽;铺满灯心草的空地上吵闹的神诋们……一切都是令人怀念的记忆,怀念到至今回想起来,仍然像当初离开的时候那么心痛。
                                 “罗兰,你曾后悔离开这里吗?”感觉到青年的心情,巴哈姆斯问道。
                                 “不。”罗兰合上眼,微微一笑,“小孩子总是要离开家的,何况生而为人,就有必须完成的事;必须肩负的责任;必须达成的愿望。因为我们是如此寿命短暂的生物,只有竭尽全力燃烧,才能迸出一星灿烂的光华。我的未来不属于这片安静的森林,属于这喧闹污浊的尘世。”
                                 “你本可以活得像精灵。”那也是最适合你的生活方式,适合你那比独角兽更美的灵魂。
                                 “但我不是精灵,我是人类。”罗兰昂然道,“我也不是龙族,就算你把一半生命给了我。”
                                 巴哈姆斯沉默半晌,叹道:“那你为什么又回来?”罗兰的眼神柔和下来,摩娑怀里的小提琴:“没办法,父母心。今天是莫西菲斯的生日,那小家伙一定又会在梦里哭着叫妈妈,以前我可以抱着它安慰它,现在只能弹琴催它入梦了。本以为我走后,它会长大点,却还是……看来我太宠它了。”
                                 “你怎么知道它还是那副幼齿样?”巴哈姆斯的声音有一丝心虚。罗兰眯眼,一把抓住他的龙角用力摇晃,骂道:“笨龙!你以为你那点演技可以瞒过我!要不是莫西菲斯暗地里塞好处给你,你会想起它?还拼命催我回来——说!它给了你什么好处!”
                                 “哎呀哎呀!”巴哈姆斯被他摇得头晕,不觉招供道,“就是那些你用过的东西嘛!谁叫你那么小气,宁可埋起来也不肯送我!”
                                 “你这变态龙!”罗兰气得差点扳下他的角,“快还给我!”怎么有这么变态的老爸!
                                 “不还!死也不还!”
                                 “我跟你断绝父子关系!”
                                 “啊啊——别这样!有话好说……”
                                 “没话好说!”
                                 就这样,只两个回合黑龙王就兵败如山倒,乖乖举白旗投降,交出一只还没煨热的包裹。罗兰装作没看见他的泪眼,取出小提琴,安放在左肩上,右手提起琴弦。
                                 琴音流泄出的刹那,风停止了,无边的温柔缓缓洒落,仿佛慰籍生命的神秘语言,又如音符化的月光,回荡在空气里,淡白的雾气中,森林被更为浓郁深沉的夜色拥抱,将未熟睡的动植物带入安详的睡梦。
                                 《月之眠》——是青年拉的曲子。
                                 当晚,每个住在迷雾森林附近的西境居民都听见从天而降的神秘音乐,做了个有金色满月和雪白独角兽的梦。
                                 ******
                                 “去下界还是留在上界,这是什么意思?”
                                 “就是…呼啊——你喜欢待在上面还是下面。”
                                 “……你昨晚没睡饱?”
                                 冰宿瞪着一个哈欠接着一个哈欠的雇主,满脸不可思议。她奇怪的不是他又睡眠不足,而是他不设防的态度。不过话说回来,罗兰最近对她是越来越坦率了,有时还露出一些亲昵的动作,让她很高兴。
                            


                            835楼2009-04-3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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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9.128.147.*

                                   从窗口眺望驶过蔚蓝晴空的雪白飞船,蒂丝脸上浮起充满自豪的怀念笑容。
                                   [蒂丝婶!]
                                   随着稚气软嫩的嗓音,小小的身影以倒退的方式从外面挪进室内,气喘吁吁地道,[我把…米袋运来了,要放哪儿?]
                                   [就放厅里好……哎呀!]从里屋走出来的妇女惊叫着扑上前,心疼地扳过男孩的肩膀,[你的脸怎么了?别躲!让我看!…可恶!又是那帮小兔崽子打的是不是?!索尔呢?我叫他跟着你的!]
                                   [没关系啦,蒂丝婶,反正我的皮也被打厚了。]
                                   [我问你索尔呢!]
                                   无法岔开话题,男孩只好老实招供:[他帮加隆爷爷搬砖头去了,你别怪他!是我叫他去的!因为我不想老是靠索尔保护我,也不想他被大家排挤,他本来人缘很好的,不是吗!]
                                   [你……唉。]妇女叹了口长气,抱起他放在椅上,[坐着,我给你上药。]
                                   将廉价的药膏尽量轻柔地抹在男孩伤痕累累的小脸上,妇女心疼地抿紧唇,心想:这样一个乖孩子,为什么他的父亲不要他?为什么?
                                   [蒂丝婶……]
                                   [嗯?]妇女吓了一跳,缩回手,[弄痛你了?]男孩摇摇头:[不是,我问你件事,其实蒂丝婶的丈夫不是去世了,而是和我爸爸一样,抛弃了你和索尔,是不是?]
                                   妇女愣愣看着他,好半晌才道:[谁告诉你的?]
                                   [没人告诉我,我自己发现的。]男孩勾起一个一点不像孩童的笑容,[你从不喝红豆汤。]
                                   [……]
                                   [为什么?]男孩握紧放在膝上的双手,语气转为激烈,[为什么他抛弃你们?那个女人被抛弃我还可以理解,但为什么蒂丝婶你这么好的人——]
                                   [罗兰……]妇女惊讶地看着他掉下眼泪,因为在她记忆里,罗兰是从来不哭的,不管是饿肚子,还是被人欺负。
                                   男孩用粗鲁的动作抹去泪水,搓得整张小脸红通通的,狠狠地道:[我讨厌抛弃蒂丝婶和索尔的男人!比我爸爸更讨厌!将来我要做大官,很大很大的官,把他们统统砍头!不,我要当魔法师,用火焰轰了他们!]
                                   [傻孩子。]妇女叹息着搂住他,眼泪扑蔌蔌落下,[你不能这么想。]
                                   [为什么不能?]
                                   [因为他是你父亲!]
                                   [我不懂……义母也这么说,可是我真的好恨…恨他为什么不要我?还有那个女人……我到底有什么地方不好?]男孩竭力忍住眼泪,哽咽道,[蒂丝婶……你告诉我。]
                                   妇女爱怜地抚摸他柔软的金发:[别瞎说,你是最好的乖孩子。]
                                   [那他们为什么不要我?]
                                   [这……]
                                   [哼!我猜的没错,不是我不好,是他们自己薄情。]男孩冷笑着擦干泪珠,眼神浮起阴狠,[蒂丝婶的丈夫也是,欺负你是好人,是弱女子,就抛弃你,另寻新欢,是不是?]
                                   [……]妇女苦涩地低下头,却被一双柔软温暖的小手托住:[别哭。为那种人哭,不值得,我也不哭了。]妇女抬起头,对上一双比冰雪更纯净美丽的蓝眸:[罗兰……]
                                   [我,要当坏人,因为我不想落得和蒂丝婶、索尔一样的下场。]男孩说出让妇女为之呆愣的宣言,但下一刻,惊愕和淡淡的恐惧都随着那坚定温柔的一笑融化了:[我要成为保护蒂丝婶、索尔这样的好人再也不会被欺负的坏人;而且我会一辈子爱我的妻子,不抛弃她,不害她伤心落泪,让她过得比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人都幸福,只要她不是像我母亲那样的女人。]
                              


                              837楼2009-04-30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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