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偶然看见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发了这个话题,里面谈到红楼梦里的宝玉,小编举出的细节是宝玉与黛玉吵架,扬言如果黛玉死了他便去做和尚。评论是如此一句话便体现出宝玉不是个须眉浊物。对于宝玉,我是爱恨交织的,恨是恨他多情,占了袭人,娶了宝钗,爱是因为他的另一个细节,宝玉差晴雯送黛玉处几块旧帕子,如此一个举动可见情深至别致。这一生若真能遇见一个值得以旧物相赠的人也是有福。还有人提到《霍乱时期的爱情》,“我们这样的来来回回究竟要走到何时何地?”“一生一世。”时间在这本书里显得那么广阔,半个世纪的爱情啊,相比之下的我们显得如此渺小,一段感情走到了穷头末路便主动放弃,或是新欢替旧爱或是独自一人用各种方式忘记,我们精打细算着时间,在爱情面前仍是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难道不可悲么?阿里萨不同,他不去可以控制自己的感情,他让感觉延续,顺其自然,不逼自己也许是最好的方法,金岳霖不也如此么,全然顺着自己的心意,如果说放手是洒脱,那这样的不放凭着真心走下面的路不也是洒脱么,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是与非。林徽因呢,放弃了自己更爱的,更爱自己的,选择了更合适的,不得不说她是个聪明的理性的文人。我是更倾向顺其自然的,顺着感觉走,感觉没了不用逼自己也就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