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说我吧,我是个男人,初三,2003年9月17号,我被人报复脚筋断了,原因是大概半年前,学校外面5.6个小混混把两个女同学拉到学校后围墙后面,在欺负2个女同学,我身材从小比较魁梧,又一直在搞体育,拿了根棍子,上去就干翻两个,剩下的跑了,第二天警察到学校把我抓了,两个被打的其中一个好像让我打傻了(走路还一颠一颠的)那两个女孩可能因为害怕,也不敢说被欺负的事情,我也不怪他们,最后我们家赔了一大笔钱,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道他们来报复我,弄断了我脚筋,医院住了大半年,回去休养了一年,我好了,又找到了他们其中一个人,打倒,踩住脚腕,用大号榔头,两条腿全部砸碎,然后我告诉他“我回来了”,干完我躲了起来,打听剩下的人渣,剩下的几个人,因为抢劫被抓了,不过日子长的呢,总会在相遇,那时候我也会送他们一句话“你好”不是我要以暴制暴,是我要让他们知道,有种东西叫债,有种力量就是为了消灭他们这种邪恶。腿残了,也就别祸害这个社会了。我现在是一名工人,每天勤勤恳恳的工作着,等待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