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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子】
我是一个自由撰稿人,笔名流年。取自“红颜与壮志,太息此流年。”
其实真实的原因嘛......是因为我喜欢吃榴莲。
不久前我买了一间拥有两层楼梯的小屋,一楼看起来还算整洁,但很可惜的是通向二楼的自动升降传输梯已经完全锈蚀,无法使用了。这意味着我花大半工资买来的屋子就报废了将近一半,顿时我的心就燃起了一股名为“因被坑而愤怒又凄凉”的熊熊烈火。果然贪便宜得来的的都不是啥好东西!!!
之前说好的两层楼的高科技大洋房呢喂!!!!
我步行上二楼,满脸黑线地打开书房的门。随着轻微的吱呀声,灰尘朝我涌过来,害我打了好几个喷嚏。过一会我尝试摸索到书房灯的开关,按下去,灯意思着闪动几下,然后刺啦刺啦灭掉了。
........所以说我买的到底是个什么房子?!鬼屋吗?看来以后得好好翻修一下。
在买房之前应该问问这二手房是什么来路的,我却啥都没问,连房子都没看过一眼,只是见到的这里的外观图,一时贪便宜就买下来了。
我又把手环上的照明灯按开,向书房四周扫去。房间布局很舒服,除了一直延伸到房间顶部的巨大书架,还有书桌,上面放着好几件装饰品,旁边放着一张单人床。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里没有窗子。
我打量着房间,过了一会我才发现书架上放着一本牛皮本。厚厚的,年代久远的样子。
好奇心驱使我拿起这本子。翻动几页,但房间中看不大清楚,我只好走到房间外借助自然光来看。
让我惊讶的是,这居然是一本日记。可能由于位置的原因,日记本上没有很多灰尘。
这本日记的记录方式是十分有趣的,在这种时代,喜欢手写的人已经不多,这厚重的牛皮纸完全可以用一只轻巧的手环日志取代。而这种复古的本子也比手环日志的价钱高的多。它外壳几乎快要支离破碎,可见它的主人将它翻过许多遍。
看样子,这本日记对它的主人的意义十分重大,但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竟未被带走。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想太多,只是随意翻了几页,觉得内容着实有趣,我才决定将它留下,而不是将它和其它杂物混在一起扔掉。后来我才发现,这是我在这段悲惨时光里做的最伟大最机智的决定。
看了几篇日记后看得我心潮澎湃。带着这本日记,我回到现在的住所,打算将这本日记改编成小说。
等把日记看完,构思好框架后,我提起笔,写下了第一行字。


1楼2016-07-24 20:4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