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吕梁 王仰宁 报道)7月19日,吕梁交通广播电台《大家都来帮》栏目曝出一则关于离石交警部门罚款猫腻的消息。此文在微信朋友圈迅速传播,吕梁广大车友圈里炸开了锅,瞬间此新闻成为了焦点。该文指出,离石交警部门提供的照片有作假的嫌疑。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走访了离石区交警大队,大队宣教科负责人称,“吕梁交通广播电台发的稿件,我们已经看到,现在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请与我们领导直接联系”。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胡玉珍大队长,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大队长电话一直未接通,短信也未回。 关于离石交警执法的问题,家住离石区的王女士就曾多次向记者反映, 在永宁东路等候朋友时,在交警部门没有劝离的情况下,不知何时就被以违停拍照上网。王女士说,“我一直在车内等候朋友,未离开驾驶室,怎么没人说一声就被罚款了。”王女士去交警部门了解得知:离石区交警队定了新政策,只要在违停路段停车超过两分钟就会以违停处罚。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离石交警部门不以国家法律为基准,私自更改处罚标准,实在让人欲哭无泪。这种情况在这样的城市里频频上演着,车主们只有哑巴吃黄连,那叫一个苦啊。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离石交警队门口多辆轿车违规停放却未曾见贴罚单。就在记者等待胡玉珍大队长时,在交警大队门口记者发现,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在交警队门口停了长达2小时之久,也未见有关人员上前贴一张罚单。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在大队门口是不是时常发生,这就不得而知,记者还发现大队门口附近许多规划车位长期占用盲道,难道大队领导们就没有看到?
( 图为:交警大队门前停放车辆)
(图为:盲道停放车辆)
更具有戏剧性的一幕,在永宁中路的吕梁市委市政府门口上演,两条斑马线形同虚设,机动车来去自如,行人过马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此时,交警又在哪儿呢?被对面隔离栏挡住的一位过路群众说,”这两条斑马线一直就是这样,形同虚设,在民间流传着,吕梁市委的领导出门就有座驾,不需要斑线,不像我们老百姓还得走路,这样的斑马线对我们这样的走路一族真的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领导可以重视一下我们的生命安全。“
(图为:吕梁市委大门口斑马线)
特附:
吕梁交通网链接:山西吕梁:交警神奇拍违停 行人5分钟倒走10米路
7月18日,吕梁交通广播《大家都来帮》栏目组接到离石李先生的电话,反映发生在他车上的问题。
6月16日,他开车在离石区永宁西路嘉润门口违法停车,被交警同志相机拍摄,他来到区政务大厅查看照片,结果发现了疑问。

以上这两张照片是我们通过李先生提供的车牌号在吕梁交警支队内部网络中查到的(涉及当事人隐私,车牌号做模糊处理),上面显示的时间是李先生在此路段停靠5分钟,长时间未驶离,因此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产生此违章。

这张照片证明李先生确实有此违章,时间、地点、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采集机关、录入人郝然在列。
但是,李先生发现了其中有做假的嫌疑,接下来,我们一起分析,看图片。
【图片一】
大家注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路人甲(圈红线)的行走线路

在18:50分,背粉红色包的女士已经走到路边了,但是,5分钟以后,18:55分,这位女士竟然出现在路中间了。
【画外音】这位女士是在倒着走路吗????
【画外音】这时间明显是人为加上的,只不过出错了。。。
【疑问?】有人看不清吗??还不懂吗??我们再来看另一张图片······
【图片二】
大家注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路人乙(圈红线)的行走线路

在18:50分,穿军绿色半袖的男士已经走到路边了,注意,5分钟以后,18:55分,这位男士竟然出现在路中间了。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QwMTQ4Nw==&mid=2649637915&idx=1&sn=301b796a011ec737f481c4fa36b93e0e&scene=23&srcid=07193Qm5I70n8DMFUXmw4enw#rd
带着这个疑问,记者走访了离石区交警大队,大队宣教科负责人称,“吕梁交通广播电台发的稿件,我们已经看到,现在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请与我们领导直接联系”。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胡玉珍大队长,截至记者发稿之时,大队长电话一直未接通,短信也未回。 关于离石交警执法的问题,家住离石区的王女士就曾多次向记者反映, 在永宁东路等候朋友时,在交警部门没有劝离的情况下,不知何时就被以违停拍照上网。王女士说,“我一直在车内等候朋友,未离开驾驶室,怎么没人说一声就被罚款了。”王女士去交警部门了解得知:离石区交警队定了新政策,只要在违停路段停车超过两分钟就会以违停处罚。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离石交警部门不以国家法律为基准,私自更改处罚标准,实在让人欲哭无泪。这种情况在这样的城市里频频上演着,车主们只有哑巴吃黄连,那叫一个苦啊。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离石交警队门口多辆轿车违规停放却未曾见贴罚单。就在记者等待胡玉珍大队长时,在交警大队门口记者发现,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在交警队门口停了长达2小时之久,也未见有关人员上前贴一张罚单。不知道这样的情况在大队门口是不是时常发生,这就不得而知,记者还发现大队门口附近许多规划车位长期占用盲道,难道大队领导们就没有看到?


更具有戏剧性的一幕,在永宁中路的吕梁市委市政府门口上演,两条斑马线形同虚设,机动车来去自如,行人过马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而此时,交警又在哪儿呢?被对面隔离栏挡住的一位过路群众说,”这两条斑马线一直就是这样,形同虚设,在民间流传着,吕梁市委的领导出门就有座驾,不需要斑线,不像我们老百姓还得走路,这样的斑马线对我们这样的走路一族真的是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领导可以重视一下我们的生命安全。“

(图为:吕梁市委大门口斑马线)
特附:
吕梁交通网链接:山西吕梁:交警神奇拍违停 行人5分钟倒走10米路
7月18日,吕梁交通广播《大家都来帮》栏目组接到离石李先生的电话,反映发生在他车上的问题。
6月16日,他开车在离石区永宁西路嘉润门口违法停车,被交警同志相机拍摄,他来到区政务大厅查看照片,结果发现了疑问。

以上这两张照片是我们通过李先生提供的车牌号在吕梁交警支队内部网络中查到的(涉及当事人隐私,车牌号做模糊处理),上面显示的时间是李先生在此路段停靠5分钟,长时间未驶离,因此违反了相关的规定,产生此违章。

这张照片证明李先生确实有此违章,时间、地点、违法行为、执勤民警、采集机关、录入人郝然在列。
但是,李先生发现了其中有做假的嫌疑,接下来,我们一起分析,看图片。
【图片一】
大家注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路人甲(圈红线)的行走线路

在18:50分,背粉红色包的女士已经走到路边了,但是,5分钟以后,18:55分,这位女士竟然出现在路中间了。
【画外音】这位女士是在倒着走路吗????
【画外音】这时间明显是人为加上的,只不过出错了。。。
【疑问?】有人看不清吗??还不懂吗??我们再来看另一张图片······
【图片二】
大家注意时间的先后顺序和路人乙(圈红线)的行走线路

在18:50分,穿军绿色半袖的男士已经走到路边了,注意,5分钟以后,18:55分,这位男士竟然出现在路中间了。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ODQwMTQ4Nw==&mid=2649637915&idx=1&sn=301b796a011ec737f481c4fa36b93e0e&scene=23&srcid=07193Qm5I70n8DMFUXmw4enw#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