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登记作为对抗主义,没有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你说的上证就是登记的意思吧,也就是说你们都没登记,那就牵扯到土地承包合同的问题,第一首先明确你们二人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调解只是给你们双方打成一个合意,通用原则,法定优先于意定,在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你对该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对方强行占用你的土地进行耕种,侵犯了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你可以依法要求对方给予必要的赔偿,并恢复原状。当然,这只是基于你的单方面叙述所做出的套用民法规定,在实际情况中,法官还会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案件公平合理。牵扯到民事诉讼法,不多过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