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下午5点半左右,在商城山东临沂的临沂大学城东门,一辆机动三路车和一辆商务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三轮车把商务车的反光镜撞坏了,肇事者想逃役,但是没逃掉,于是下车协商,三轮车主承认自己撞了,是自己的错误,然后她居然干了一件出乎意料的事,她把自己的车和我们的车的痕迹(证据)擦干净,然后反咬一口是我们撞了她,进而打电话给她亲戚(她亲戚是警察)警察来了之后,刚开始说是三轮车撞了我们,但是后来又说自己无法鉴定!我想说这个世界是否还有公平正义,警察拿着我们纳税人的钱却干着维护坏人的利益,难道临沂真的没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