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男艺人是费翔。小时候常在电视上看到他唱歌,只觉得他唱得很好听,喜欢看。后来不知不觉他就消失了。一次,学校开运动会,我在椅子上的一张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说费翔1997年要回国发展了,我当时差点儿没跳起来!97年费翔在吉林市开演唱会,晚上7点开始了,我还在上晚自习,也没钱去买票,但是我感觉到了他就在我的身边,这种感觉好奇妙啊!那时我读高二,一头乌黑的秀发,天蓝色的牛仔裤,乳白色长衫,黑色皮鞋,不化妆,也不戴配饰,算不上婷婷,但也玉立。终于买到了他的《百老汇》唱片,深夜窝在被子里听,古典音乐好美。如今,他已50多岁了,青春不在,我还是喜欢听他的歌。爱,是属于年轻人的,无论别人还是自己,在可以爱的时候就去爱,在该退出帷幕的时候就退出来。也许,这是生命赋予年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