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我在一个县城开店,当地另外一个店做活动收了顾客的钱跑路了。
我当时想做点好事,通过微信平台发了一编文章:通过公安局和工商所的协商,凭在维拉斯订单的票可以来我店里免费拍照,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天公安局就让我删了。
就是因为未经他们同意引用了他们的名字做了一件好事。公安局说没有产生影响,只教育了下。现在工商所说要罚我20-100万,最低3万,要不就关我的门,让法院强制执行。
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
我在一个县城开店,当地另外一个店做活动收了顾客的钱跑路了。
我当时想做点好事,通过微信平台发了一编文章:通过公安局和工商所的协商,凭在维拉斯订单的票可以来我店里免费拍照,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天公安局就让我删了。
就是因为未经他们同意引用了他们的名字做了一件好事。公安局说没有产生影响,只教育了下。现在工商所说要罚我20-100万,最低3万,要不就关我的门,让法院强制执行。
请问律师,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