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民族音乐艺术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各专业的国家级专家、权威组成,是文化部审核批准的国内具有跨省考级资格的社会艺术考级机构。其宗旨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提高全民族的音乐文化素质,促进全民美育事业的发展,为业余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专家级的水平鉴定。对他们音乐学习的人文目的及训练方法提供一流的指导意见,在加强专业音乐工作者对社会音乐普及教育关注、参与及指导的同时,发现音乐人材,以便及时给予相应的培养与帮助。
一、考级科目
1、民族管弦乐器 2、键盘乐器 3、声乐
4、西洋管弦乐器 5、基本乐科 6、朗诵
(各类的科目详见第六条)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通过者可获得考级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考级证书或作定级处理。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光碟钢琴伴奏。
一、考级科目
1、民族管弦乐器 2、键盘乐器 3、声乐
4、西洋管弦乐器 5、基本乐科 6、朗诵
(各类的科目详见第六条)
二、考 试
1. 报考对象与评审等次
儿童、青少年、成人均可报名考级。
评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次。通过者可获得考级证书。不通过者不予发放考级证书或作定级处理。
2. 教材及曲目的选用
考级教材一律使用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编选的《中国音乐学院校外音乐考级全国通用教材》或《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通用教材》。考试曲目应严格按照所报科目教材中规定的要求进行选用,不能减少曲也不得用其它教材曲目代替,根据考试的需要考官可以抽查其中部分曲目或部分章节。
3. 报名
考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中各栏内容(对填写不完全者,不能参加考试),同时交纳报名费、考级费、证书费,并交本人近期免冠一寸或二寸照片两张。凡报考10级的考生必须出示本考级机构同专业9级证书,方可报考10级。在报名时请将9级证书复印件附在报名表后。
4. 乐器与伴奏
报考器乐演奏的考生,乐器要求自备(钢琴、架子鼓、古筝除外)。报考声乐者,使用伴奏光碟钢琴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