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介绍】治安学
治安系是在原治安管理教研室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1984年,湖南公安专科学校成立之初即设立了治安管理教研室,1991年经省教委批准正式成立二系即治安管理系,2002年更名为治安系。2010年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湖南警察学院后,仍设治安系。开设有《治安管理基础理论》、《治安勤务》、《危险物品管理》、《户口管理》、《消防管理》、《治安案件查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等专科专业课程,和《治安学原理》、《社区警务》、《治安秩序管理》、《户政学》、《公共安全治安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安全防范技术》、《保卫学》等本科专业课程,基本上能够满足和适应公安机关治安行政管理、公共安全危机管理、社会治安防范实践以及治安学人才培养的需要。
治安系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体现在: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治安管理专业2000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专业,2003年经过学校专家组的评估验收被评为学校优秀重点专业,2006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2008年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010年10月,治安学科被正式确定为院级重点学科,2011年治安学专业被确定为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资助专业。
课程建设方面:治安管理专业课程建设成效显著,现治安系拥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治安秩序管理》;湖南省精品课程3门:《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治安管理学》;学校精品课程6门:《治安案件查处》、《治安秩序管理》、《治安管理学》、《治安管理基础理论》、《社区警务》、《消防管理》。
教学基础设施方面:目前主要建设了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基地、治安学专业教学科研(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实践基地、安全防范技术实验室、警务训练平台模拟实训室、模拟公安派出所、模拟街区、消防实训室等实训场地,系部已购置专业图书资料600余册,学校还有藏书66余万册的图书馆、计算机中心、语音室,并在全省建有14个实习基地,完全能满足教学的需要。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治安系通过采取鼓励教师进修、攻读硕士学位、申报科研课题、积极进行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等措施,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斐然。治安学专兼职教师23人中,有教授5人,研究员1人,副教授8人,学校学术带头人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6人,新世纪121人才工程1人,省青年教学能手1人,学历、年龄和职称结构较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