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挑起民族矛盾和搞民族歧视,只是为了提出一个全新的历史观,即从经济和文化的角度重新审视一下我们这个民族的历史,而不是仅从武功和疆土片面地评价历史上各个朝代。我这篇文章的主要立论是:封建社会的发展主题是商品经济及其市民文化与自然经济及其皇权专制制度的矛盾,而游牧民族的每次入侵都使商品经济及其市民文化遭到破坏,而使皇权专制制度加强致使中国没有能走出2000年的王朝更替循环。
在讨论这一命题之前,我们必须先分析一下中国王朝更替循环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政治现象。王朝更替循环在本质上是没有对制度革命性的创新,只有对原制度细枝末节的修补,从现象上表现为王朝更替循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是有深刻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中国2000年的皇权专制制度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在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条件下,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依赖性小,人们自觉结成社会契约来调节人们关系的愿望小,显得比较自私,需要有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来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
中国2000年的皇权专制制度就是先塑造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皇权),再由皇权通过严刑峻法来阻止人们之间的争斗。在这种制度下,通过给予皇帝整个社会所能给予最大的享乐、地位和权力来使皇权变得超然,比较公允,再通过对儒学的利用来使人们相信皇权是合理的,同时通过宣扬“灭人欲”的程朱理学来减轻人们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欲。中国这种极具特色的皇权专制制度在秦灭六国时得以确立,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时得到巩固,随着南宋“程朱”理学提出及其在元代的完善,在明初达到最高峰,应该说它基本上能够满足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调节人们社会关系的要求。
那么使这种专制制度发生革命性的变革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条件呢?那就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当主流的社会生产方式从农村自然经济过渡到城市商品经济时,就会对这种皇权专制制度提出变革的要求,使中国跳出王朝更替的怪圈。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生产分工水平提高,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提高,人们就会产生订立社会契约来调节社会关系的愿望。当社会分工到达一定的程度,参加社会分工的各个博弈方为了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会自发地订立某种社会契约来保证社会分工得以有序进行。一旦城市商品经济成为主流的社会生产方式,参加社会分工的社会成员就会有结成某种社会契约并主动遵守的愿望,为调节社会关系而塑造的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皇权)变得可有可无,相反不受制约的皇权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反而会不断地侵犯工商利益,建立一种对皇权实行限制的制度或是可完全代替它的公共权力成为历史的必然。所以说,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必然使皇权专制制度不可避免的遭到挑战,是使中国走出王朝更替循环怪圈的不二法门。除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对皇权发出挑战外,文人的思想解放也会通过反思甚至颠覆维护皇权的意识形态和道德体系使专制松动甚至对其发出挑战,但这一般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契机或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甚至是两者互动)。
下面以明末为例来理解一下商品经济发展、社会意识形态及道德体系和皇权专制制度相互作用的社会机制:
随着明朝中后期海禁的开放和近两百年的和平发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由于经济的发展使人民更加富裕,追求生活享受不再为最高统治者所专有。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社会变得富有,更多的人民可以追求生活享受;另一方面,扩大社会消费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原来建立在短缺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主张灭人欲的伪道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主张建立以承认一定程度上人的合理欲望为基础的新道德开始成为明末一些官僚的共识,其中以王守仁为代表。也与商品经济发展相关联,传统的以君主为中心的“以民为本”的治国思想也不适应经济的变化,一些基于人本主义的个性解放思潮开始出现,其中以李贽为代表。由于伪道学越来越不为文人所接受,在传统框架下的治学开始变得越来越空洞务虚,一些文人开始提倡实学致用的治学观以改变治学风气,以东林先生顾宪成为代表。
在讨论这一命题之前,我们必须先分析一下中国王朝更替循环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政治现象。王朝更替循环在本质上是没有对制度革命性的创新,只有对原制度细枝末节的修补,从现象上表现为王朝更替循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认为,任何一种社会制度都是有深刻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的。中国2000年的皇权专制制度是建立在自给自足的小农自然经济基础上的。在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条件下,社会成员间的相互依赖性小,人们自觉结成社会契约来调节人们关系的愿望小,显得比较自私,需要有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来调节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
中国2000年的皇权专制制度就是先塑造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皇权),再由皇权通过严刑峻法来阻止人们之间的争斗。在这种制度下,通过给予皇帝整个社会所能给予最大的享乐、地位和权力来使皇权变得超然,比较公允,再通过对儒学的利用来使人们相信皇权是合理的,同时通过宣扬“灭人欲”的程朱理学来减轻人们对社会资源的占有欲。中国这种极具特色的皇权专制制度在秦灭六国时得以确立,在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时得到巩固,随着南宋“程朱”理学提出及其在元代的完善,在明初达到最高峰,应该说它基本上能够满足在自然经济条件下调节人们社会关系的要求。
那么使这种专制制度发生革命性的变革需要什么样的社会条件呢?那就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变化,当主流的社会生产方式从农村自然经济过渡到城市商品经济时,就会对这种皇权专制制度提出变革的要求,使中国跳出王朝更替的怪圈。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社会生产分工水平提高,人们之间的相互依赖性提高,人们就会产生订立社会契约来调节社会关系的愿望。当社会分工到达一定的程度,参加社会分工的各个博弈方为了使各自的利益最大化,会自发地订立某种社会契约来保证社会分工得以有序进行。一旦城市商品经济成为主流的社会生产方式,参加社会分工的社会成员就会有结成某种社会契约并主动遵守的愿望,为调节社会关系而塑造的一个超然的公共权力(皇权)变得可有可无,相反不受制约的皇权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反而会不断地侵犯工商利益,建立一种对皇权实行限制的制度或是可完全代替它的公共权力成为历史的必然。所以说,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必然使皇权专制制度不可避免的遭到挑战,是使中国走出王朝更替循环怪圈的不二法门。除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会对皇权发出挑战外,文人的思想解放也会通过反思甚至颠覆维护皇权的意识形态和道德体系使专制松动甚至对其发出挑战,但这一般都必须要有一定的社会契机或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础(甚至是两者互动)。
下面以明末为例来理解一下商品经济发展、社会意识形态及道德体系和皇权专制制度相互作用的社会机制:
随着明朝中后期海禁的开放和近两百年的和平发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由于经济的发展使人民更加富裕,追求生活享受不再为最高统治者所专有。商品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社会变得富有,更多的人民可以追求生活享受;另一方面,扩大社会消费也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原来建立在短缺自然经济基础上的主张灭人欲的伪道学已不适应变化了的经济基础,主张建立以承认一定程度上人的合理欲望为基础的新道德开始成为明末一些官僚的共识,其中以王守仁为代表。也与商品经济发展相关联,传统的以君主为中心的“以民为本”的治国思想也不适应经济的变化,一些基于人本主义的个性解放思潮开始出现,其中以李贽为代表。由于伪道学越来越不为文人所接受,在传统框架下的治学开始变得越来越空洞务虚,一些文人开始提倡实学致用的治学观以改变治学风气,以东林先生顾宪成为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