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播一条2013年离职前辈的忠告:离职时底薪是4000,项目奖啥的一年一万多吧(工作了两年),包吃住,对于小年轻来说其实蛮不错的,至少可以在上海待下去。两年以后凭借着那点编辑经验跳槽到一家杂志社(属于媒体),感觉很喜欢这个工作,工作了5年离职,跟别人合伙创业了。现在公司运营还不错,主要是做医学传播,在上海也有了自己的家,有了房子车子孩子。其实很感谢东方激光,没有它,我不知道能不能在上海立足。一直记得东方激光一位叫余亮的前辈的话:“年轻的时候,吃点亏没什么”。想象一下,对于很多出了校门,前途未卜的年轻人来说,这算吃亏吗?反正我不这么认为。共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