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稷下街道办事处东安村村民张云辉,今天我要借助这个平台来说说临淄区人民医院给我的孩子治疗情况,16年5月9号我对象在临淄区人民医院剖腹产(早产,院方建议剖腹产)因孩子体重太轻转入新生儿科交于主任祝仁霞,护士长薄林艳隔离护理,9号到28号期间孩子状态一直很好(这是院方在探视期间还有电话通知)28号孩子已经出现呼吸衰竭院方没有通知家属,直到30号早上7点14分才通知家属说孩子没有了呼吸,也没说是什么原因,我要求转院治疗,主任祝仁霞说没有转院的必要了,你们做好思想准备吧!在我再三要求下才转入三院治疗,30号上午我们到达三院后11点半三院给孩子确诊,小肠坏死穿孔,(腹腔内已经满了粪便)需要做手术,经过抢救保住了孩子的一条命。临淄区医院为什么28号孩子出现呼吸衰竭还不通知家属,为什么非要拖到30号孩子没有了呼吸能力才说,还有肠穿孔能说穿就穿吗?怎么也有个过渡期吧?这点道理没有学过医的都知道吧!怎么也得有炎症,发烧等症状吧?还有肠子都坏死了还能自助大便吗?可区院还说自助大便一次!现在区院开始逃避责任我只想要个说法。仅仅出生20天的孩子从肠道堵塞到肠子坏死在这三天时间里孩子是怎么熬过来的。求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