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长岭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请长岭县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发改字〔2013〕323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吉咨综字[2013]40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长岭县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主体位于吉林省长岭县境内,一级泵站位于乾安县朝字井东南部,二级泵站位于长岭县新发屯西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利用哈达山水利枢纽的调蓄水库花道泡调水至长岭县城,向长岭县提供生活和工业用水。工程近期日调水规模为4万立方米,远期日调水规模为8万立方米。该工程由取水泵站、输水管道和净水厂等组成,输水管线采取单管铺设方式,线路总长86.46公里。
三、该工程总投资为93763万元,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和申请上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等多渠道解决。
四、工程建成后,可提高长岭县供水保障能力,满足县城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需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一步测算受水区的用水需求,做好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细化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完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复核工程占地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预审、水土保持和节能评估等工作;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提出招标投标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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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长岭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报请长岭县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发改字〔2013〕323号)收悉。根据吉林省工程咨询服务中心、吉林省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的评估意见(吉咨综字[2013]40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长岭县城市引松供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工程主体位于吉林省长岭县境内,一级泵站位于乾安县朝字井东南部,二级泵站位于长岭县新发屯西部。
二、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利用哈达山水利枢纽的调蓄水库花道泡调水至长岭县城,向长岭县提供生活和工业用水。工程近期日调水规模为4万立方米,远期日调水规模为8万立方米。该工程由取水泵站、输水管道和净水厂等组成,输水管线采取单管铺设方式,线路总长86.46公里。
三、该工程总投资为93763万元,工程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银行贷款和申请上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等多渠道解决。
四、工程建成后,可提高长岭县供水保障能力,满足县城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用水需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请据此抓紧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一步测算受水区的用水需求,做好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优化工程设计方案,细化落实建设资金来源;完善项目法人组建方案;复核工程占地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用地预审、水土保持和节能评估等工作;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提出招标投标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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