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黑龙江: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http://health.dbw.cn/system/2016/06/16/057260273.shtml2016-06-16 17:00:10(东北网:健康 > 龙江医讯) 东北网健康频道消息 (董宇翔 记者 杜筱) 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上流传一种说法:今年的6月30日以后就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了。黑龙江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对符合条件的夫妻,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没有时间限制。 新修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全面两孩政策。对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我省而言,凡是符合下列条件的夫妻都可以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在2016年1月1日以前,一是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二是夫妻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三是夫妻生育或依法收养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四是夫妻依法生育或收养多个子女,其子女死亡后,现存一个子女的,且现存子女未满18周岁或女方未满49周岁的;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符合上述四种规定离婚或丧偶的,可以单独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以到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网站领取或下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个人填表后,由夫妻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予以确认。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即时批准,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审批时间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 该负责人还强调,为切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还将继续贯彻落实好“便民八条”工作要求,为办证群众提供承诺、代办等服务。作者: 董宇翔 杜筱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王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