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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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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全省法院严格依法公正办案,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共审理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516件,907人受到刑事追究;受理环境资源民商事案件 1186 件,审结1193 件,其中受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 48 件,审结104件;审理环保行政案件 3222 件,审查执行环保非诉执行案件 113件。 ” 这是记者从6月2日省法院召开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会上,省法院副院长张爱云通报了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同时,发布会还公布了沈守立、李茂云诉枣庄市天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水污染损害赔偿案,宋国杰与滨州黄河宝山混凝土有限公司水污染损害赔偿案等六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据悉,结合近年来污染环境刑事犯罪数量明显上升的形势,全省法院加大了对涉及环境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严惩污染环境、乱砍滥伐、滥捕野生动物、乱采滥挖矿产资源、制污排污等污染环境和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发挥了刑罚的震慑作用。认真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及时受理了大批环境资源保护民商事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通过审理涉及环境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案件,监督环保机关依法行使环境资源管理和处罚职权;纠正行政机关在查处违反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
据了解,在备受关注的环境公益诉讼方面,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制度,适度从宽把握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鼓励将支持起诉依法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探索设立专项基金账户,鼓励各地法院探索适合本地区公益诉讼发展的资金运作模式,建立健全公益诉讼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监督指导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具有公益诉讼原告的主体地位与权利,保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部分案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
为做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省法院深入开展理论调研活动,制定出台指导性意见,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注重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郭德民 高群)


IP属地:山东1楼2016-06-12 17:37回复
    法制健全。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6-06-13 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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