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区知识产权局 关于评选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桂人社函〔2016〕45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在全市专利系统开展全国专利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http://www.gl.gxsti.net.cn/tztg/201606/t20160607_578385.htm)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市(县、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专利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专利工作单位及所属部门。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专利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在近五年内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及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市(县、区)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专利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专利工作单位及所属部门。
2.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全市专利系统在职工作人员。
曾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集体或个人,一般不再参加此次评选,如在近五年内又做出新的突出贡献者,可以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